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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2]15号
【颁布时间】 2012-03-06
【实施时间】 2012-03-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0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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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资源、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固体废弃物等的循环利用。开展垃圾分类和厨余回收利用试点并率先在大中型城市推广。推广垃圾清洁焚烧发电技术。支持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拆解回收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水平高、成规模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拆解回收及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实施板材行业综合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工程。

  

  (七)新能源产业。

  

  积极研发新一代核能技术和先进反应堆,科学严谨地推进核能产业发展。加快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重点发展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提高风电技术装备水平,有序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加快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

  

  1.核电。培育核电装备自主化的核心能力,规模发展核电装备制造业,加快培育核电设计服务业,推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

  

  (1)核电站主设备。重点形成核电主设备成套制造能力,加快发展百万千瓦级核电关键设备制造,打造与国际接轨的核蒸汽供应系统(nsss),培育中国第一个核蒸汽供应系统供应商,逐步增强供货能力。积极发展核级锆产业和第三代核技术燃料组件制造产业。

  

  (2)核电站辅助设备。在核安全级泵、阀、管道、仪控系统等关键配套设备领域形成小成套供货能力。引导专用设备制造企业拓展核电设备新领域,支持有潜力的企业开展核级直流电源和蓄电池的开发工作,促进省内机械制造企业参与核电结构部件、中小铸锻件的加工制造,着力发展大锻件制造能力,规划核级特殊用钢等原材料发展。

  

  (3)核电设计服务业。通过阳江核电、台山核电一期等重点核电项目的建设,加快提升核电工程总承包能力,掌握二代加和第三代技术核电站各阶段设计核心能力。推动调试专业化发展,促进核电建设安装产业规模化,培养核电建安工程领域更多专业资质企业。

  

  (4)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以中国散裂中子源项目落户我省为契机,推动核技术在各产业领域的应用。积极参与中微子实验研究项目,积极跟踪加速器驱动洁净核能系统前期研究,大力推动应用型加速器产业化,推动核技术在工业和医疗领域的应用。

  

  2.太阳能。重点发展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扩大光伏电池组件出口,形成出口拉动;做好国内光伏市场大规模应用的准备,推进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优化光伏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省成为国内重要的光伏产业基地和国内领先的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重点突破薄膜太阳能光伏电池成套装备制造、专用材料、器件工艺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等关键技术。引进国内外光伏电池、装备、材料等龙头企业,构建完善的光伏产业链。加强产业链协作,突破成套装备制造、专用材料、器件工艺等瓶颈,以自有装备技术支撑形成电池组件高性价比制造优势。创新发展光伏发电应用模式,充分利用接入条件好、电力负荷大、建筑面积充裕的工业园区,以及工矿、商业、公共建筑等建设太阳能光伏系统,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太阳能光伏类产品省级授权质检机构建设,加快建设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检中心、光电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支持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3.风电。着力发展风电整机制造,积极推进风电技术开发及配套产业发展,逐渐形成整机与关键部件基本配套、协调发展的风电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加快3兆瓦以上风电机组的研发和产业化。进行5兆瓦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的研发,部署发展超级紧凑型、抗台风型风电机组。围绕风电机组、关键部件领域,重点开发风电机组变桨控制技术、并网控制技术、海上风电叶片制造技术、数字化风力发电场调度控制技术等。积极开展风电用齿轮箱、发电机、轴承、偏航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与制造。开展风光储一体化供电系统研究开发及示范工程建设,发展适用于风能储能的蓄电池的研发和生产。积极推进小型风机和风光互补系统的装备制造业。大力推动风电互补与蓄能等新技术的示范应用。支持开展风能资源评价和风电场规划、咨询、设计等服务,加强风能资源测量和对风能资源规律性的研究。结合风电开发建设进度,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提高电网接纳风电的能力。

  

  4.生物质能。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推进规模化、基地化种植专用能源植物品种,开展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开展以木薯、油茶、小桐子、黄连木、光皮树以及植物纤维等非粮食作物为原料的液体燃料生产试点,适度推动燃料乙醇、生物柴油、集中式生物燃气、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等生物能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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