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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2]37号
【颁布时间】 2012-03-05
【实施时间】 2012-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1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榕政综〔201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福州市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推进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也是通过承办第八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创建全国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的有利时机,加快建设体育强市,推进体育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的重要阶段。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体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建设体育强市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十二五”时期我市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一)“十一五”体育事业发展回顾

  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福州市体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综合实力一直位居全省前列。“十一五”期间,全市体育战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全民体育意识显著提升,体育的综合功能和社会价值更加彰显,各项体育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1、群众体育蓬勃发展

  以各级政府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体育社会团体、基层体育辅导站为骨干,广泛覆盖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初步形成。成立市级单项体育协会32个,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22个,国家级社区体育俱乐部(试点)2个,省级社区体育俱乐部(试点)2个,晨晚练站点1332个。老年体育组织不断充实提高,100%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老体协,85%行政村建立老体协组织。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43%以上。

  

  新建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体育设施覆盖率逐步提高,建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群众体育设施网络。建成2700条健身路径,在城区所有社区均建成一条健身路径;福清市、长乐市和闽侯县100%行政村建成一条健身路径,福清、长乐健身路径开始向自然村延伸;在行政村建设了1318个省级农民健身工程(篮球场);建成24个省级乡镇农民体育健身活动中心,10个市级农民体育活动中心;建设12个省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完成130个省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利用我市多山的特点,建设了92条健身登山道,在鼓山等地建设了夜间登山道。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做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常年不断线,每年举办的活动上千场,活动人数上百万。连续举办四届全国登山健身大会暨海峡两岸登山活动、2010年国际铁人三项洲际杯暨全国铁人三项冠军杯系列赛、第二届海峡论坛体育交流大会暨百队千人海峡门球赛、六届老年人万人健步行活动、迎新年横渡闽江活动、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节启动仪式、“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展示活动、农村百队千场篮球赛等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极大丰富了人民群众的体育生活。获得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最佳城市和组织奖的称号;仓山区郑发榕和福清市林闽仲获得第十届世界门球锦标赛冠军;在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我市代表队取得6金5银2铜的好成绩;参加省第七届老运会,获得7金1银2铜;参加省第八届老运会,获得团体金牌8枚、银牌1枚、铜牌1枚,个人金牌16枚、银牌3枚、铜牌8枚的好成绩。

  

  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壮大。培训了8210名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国家文明城市万分之十二的要求,实现每个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都有1名以上等级社会指导员。林玉平被授予全国首届十佳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之星称号。

  

  完成第三次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福州市调查工作和第三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福州市监测任务。获得全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先进单位称号。自2005年以来,连续五年获得全国、全省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2009年获得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竞技体育成绩突出

  “十一五”期间,竞技体育突出奥运发展战略,狠抓人才培养输送,传统重点项目得到发展。我市为优秀运动队、高等院校和上级训练单位等输送300多名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涌现出一批国际、国家级运动健将和裁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成绩。经过几年来项目布局调整和科学训练,我市的竞赛成绩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2006年在龙岩市举行的福建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上,福州市体育代表团共获得219枚金牌、127.5枚银牌、155枚铜牌,总锦标6486分;2010年在莆田市举行的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上,福州市代表团取得金牌268.5枚、总奖牌624枚、总分7094.25分的历史最好成绩,并获市委、市政府嘉奖。两届均获得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团体总分“三个第一”,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在第十五届亚运会、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上,福州籍运动员均获得6枚金牌。在2007年武汉举行的全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上,福州市代表团共夺得8枚金牌、6枚银牌、4枚铜牌,金牌总数列全国省会城市第6位,在参赛的74个城市中名列第8位,进入省会城市竞技体育前列位置,并连续获评体育道德风尚奖;在2008年北京第二十九届奥运会上,6名福州籍运动员参赛,是历届参赛人数最多的一次,共获得2枚铜牌;在2009年于山东省济南市举行的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上,福州籍运动员共获得7个项目的冠军。在2010年首届青奥会比赛中,福州市运动员林声在女子击剑比赛中获第一名,付海涛在男子三级跳远比赛中获第二名。同时,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加大运动员输送力度,提高体育训练条件,福州市体校和福清市少体校于2008年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福州市体校于2009年被国家体育总局体操管理中心命名为“国家蹦床集训队福州训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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