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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探索建立区域协作制度 1、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各省(区、市)流动人口处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在打击跨省“两非”行为、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办理跨省一孩生育服务登记、通报流动人口生育和节育信息、依法行政和服务维权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作。联络员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互通信息,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2、编印《环渤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动态简报》。由轮值省(区、市)负责收集区域内各省(区、市)流动人口区域协作的最新动态、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等信息,编辑后印发各省(区、市),同时报送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各省(区、市)流动人口处联络员将本省每月工作情况及时、主动报送轮值省(区、市)联络员。2012年拟编印2期。简报栏目、内容和版式由轮值省与各省(区、市)协商确定。 3、建立环渤海区域协作网站专栏。在各省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设立环渤海“一盘棋”专栏,及时报道区域协作的实时动态和国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共享区域内各省(区、市)的成功经验,公布联席会议达成的协议,借鉴其他区域协作的经验及做法。 四、编印区域流动人口工作人员通讯录 各省(区、市)流动人口处负责收集整理本省(区、市)、市、县、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汇编后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各省(区、市)自行印制或公布在各省信息系统上。 五、撰写区域流动人口生存状况报告 根据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其他相关数据,撰写本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年底前提供给轮值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编印成册后报国家人口计生委流管司并分发至环渤海各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牵头省:北京市 轮值省:黑龙江省 附件5: 2012年西北区域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计划 2012年西北区域“一盘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胡锦涛总书记4.26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一盘棋”机制建设一系列指示要求,继续按照西北协作区共同签署的四个管理办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保障措施建设,努力提升西北区域“一盘棋”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区域内流动人口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2011年4月26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上升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加强对区域内流动人口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利益导向衔接、社会抚养费征收、性别比治理等方面的合作。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作的基础上,扩大合作范围,提高协作层级。积极探索在现居住地逐步建立和发展“同乡”、行业、企业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探索依靠流入人口党支部以及“两新”社会组织协助开展计划生育自治工作。 二、对西北区域“一盘棋”工作进行回顾 采取各省专项检查、日常督导与信息化测评、电话调查与基层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估西北区域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主要是“推进均等化服务、强化基础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保障措施”四个协作办法落实情况以及保障机制建设、两地职责落实、开展协作活动、协商重点难点问题等情况。 三、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一是确保流动人口真正享受到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现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全覆盖。确保流动育龄妇女在各自辖区内享受免费的妇女健康检查、婚前检查、孕前筛查。二是实现流动人口育龄群众在各自辖区内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待遇,与教育、卫生、社保、劳动等部门联合开展便民维权服务,进一步清理各种侵害流动人口权益的行为和规定,严肃查处各类侵权案件,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三是指导各试点城市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通过率先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动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和创新服务管理制度 结合各地实际,继续贯彻执行西北区域协议签署的管理工作制度,如流入地“七项”管理制度,流出地“四个一”管理制度。在流动人口聚集较多的县(市、区)和镇(街道、乡)设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实行“一厅式”服务等。新形势下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流动人口呈现举家迁移和长期化的趋势,对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要积极探索新的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和创新服务管理制度,为人口流动迁移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