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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人口办流管函[2012]85号
【颁布时间】 2012-04-06
【实施时间】 2012-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3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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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成信息化建设各项任务

  2011年西北区域省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已全部实现与国家系统的对接,2012年重点要提高省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提高数据质量,提高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建立和完善层级监管制度。加大省级系统应用力度,县乡应用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重点服务管理对象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网络化协作避孕节育信息、“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接收率达80%以上。

  六、加强双向管理,强化协作配合

  在西北地区协作框架下,推进省际间、区域间双向管理和协作,进一步明确细化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双向管理责任。加强毗邻省份协作与省内协作,推动流入、流出两地服务管理职责落实。强化协作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查办案件、信息通报反馈、协商征收社会抚养费、交流工作经验等,加强省际间重点人群信息核查与反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七、继续加强政府保障措施建设

  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重点加强县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建设,按照每5000名现居住人口配备一名社区专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的要求,以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配齐配好人员。二是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按照财政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按常住人口标准,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三是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听取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四是人口计生系统内部的“一把手”要负总责,协调委内资源,形成合力。

  八、组织召开西北区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暨西部地区第十届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作会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的西北区域协作区轮值顺序,2012年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担任轮值省。2012年召开西北区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暨西部地区第十届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作会。

  牵头省:陕西省

  轮值省:宁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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