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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2-04-12
【实施时间】 2012-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5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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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1.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综合性、多功能乡镇文化站,增强京郊农村文化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培养一支乡土化的农村文化骨干队伍。支持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创造性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主要负责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宣传部王海平

  

  协办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农工委、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2.利用农村有线电视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数字电影网、远程教育网平台,在农村文化室建设中推动“四网合一”工作,提升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肖培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委、市教委、市广电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3.创建体育特色村38个,丰富农民体育文化生活,推动农村体育工作发展。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体育局李颖川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4.加强农村村庄绿化美化工作,健全完善村庄绿化长效养护管理机制,创建5个首都绿化美化园林小城镇、80个首都绿色村庄,巩固农村绿化成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邓乃平

  

  协办单位:市农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5.集中开展农村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抓好1000个村庄的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市政市容委陈永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6.加大农村地区非正规填埋场治理力度,加快郊区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6000座公共厕所正常开放使用。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7.继续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完成5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00个市级生态村的创建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环保局陈添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8.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郊野公园建设。统筹林业发展和耕地保护,新增平原地区造林绿化面积约1.33万公顷(20万亩)。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邓乃平、市水务局程静、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农委、市农业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9.继续开展适合本市的彩色、抗逆树种资源的引进、繁育、筛选,建设完善本市彩色、抗逆苗木快速繁育、规模化生产基地。收集保存适宜北京地区的彩色、耐寒、耐旱等抗逆树种300个,完善工厂化育苗技术体系建设,年生产彩色、抗逆树种苗木300万株,在不同典型区域开展彩色、抗逆树种应用示范,建设示范区约66.67公顷(1000亩)。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邓乃平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50.强化林木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提高生物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水平,推进社会化防治进程,防止重大林木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全年实行飞防800架次,防控面积40万亩次,释放周氏啮小蜂20亿头。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邓乃平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三、坚持积极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51.研究制定加快重点小城镇发展的意见,发挥小城镇基金的带动作用,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52.研究推动中央企业参与小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进项目落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农委、相关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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