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1.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综合性、多功能乡镇文化站,增强京郊农村文化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培养一支乡土化的农村文化骨干队伍。支持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创造性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 主要负责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宣传部王海平 协办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农工委、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2.利用农村有线电视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数字电影网、远程教育网平台,在农村文化室建设中推动“四网合一”工作,提升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肖培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委、市教委、市广电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3.创建体育特色村38个,丰富农民体育文化生活,推动农村体育工作发展。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体育局李颖川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4.加强农村村庄绿化美化工作,健全完善村庄绿化长效养护管理机制,创建5个首都绿化美化园林小城镇、80个首都绿色村庄,巩固农村绿化成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邓乃平 协办单位:市农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5.集中开展农村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抓好1000个村庄的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市政市容委陈永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6.加大农村地区非正规填埋场治理力度,加快郊区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6000座公共厕所正常开放使用。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7.继续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完成5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和100个市级生态村的创建任务。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环保局陈添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8.持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郊野公园建设。统筹林业发展和耕地保护,新增平原地区造林绿化面积约1.33万公顷(20万亩)。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邓乃平、市水务局程静、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农委、市农业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49.继续开展适合本市的彩色、抗逆树种资源的引进、繁育、筛选,建设完善本市彩色、抗逆苗木快速繁育、规模化生产基地。收集保存适宜北京地区的彩色、耐寒、耐旱等抗逆树种300个,完善工厂化育苗技术体系建设,年生产彩色、抗逆树种苗木300万株,在不同典型区域开展彩色、抗逆树种应用示范,建设示范区约66.67公顷(1000亩)。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邓乃平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50.强化林木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提高生物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水平,推进社会化防治进程,防止重大林木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全年实行飞防800架次,防控面积40万亩次,释放周氏啮小蜂20亿头。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邓乃平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三、坚持积极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51.研究制定加快重点小城镇发展的意见,发挥小城镇基金的带动作用,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52.研究推动中央企业参与小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进项目落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农委、相关区县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