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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53.继续开展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农村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进程、都市型现代农业生态服务价值4项监测,开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监测,对农村经济社会运行状况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定期开展42个重点小城镇经济运行状况的统计监测;定期开展低收入农户增收情况监测。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统计局苏辉、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李纲 协办单位: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54.推进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试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市农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四、坚持推进农村改革,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55.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56.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平谷区政府张吉福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档案局、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57.基本完成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邓乃平 协办单位: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58.加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研究制定农村资产、资源和资金“三资”管理政策意见,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逐步建立农村“三资”管理公示平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编办、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59.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培育创建活动,培育创建50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60.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财政局杨晓超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61.加快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大对农民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小额贷款公司为农民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金融局王红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62.启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逐步满足农民基本金融服务需求。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金融局王红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63.继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规范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64.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直接融资,推进新一期涉农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65.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适时调整保额和费率,稳步扩大保险覆盖范围。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北京保监局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66.积极推进大兴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金融局王红、大兴区政府李长友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 五、坚持改善农村民生,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67.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7%左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