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4-01
【实施时间】 201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1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接上页]
三是完善结构、强化能力。适应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向广大基层、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流动,不断完善各领域、各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价值伦理以及应用专业理论、知识、方法、技巧和职业技能提供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管理、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四是党政主导、社会运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在依法规范、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等方面职责;同时,加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建设,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社会工作行业自治组织,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运作、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格局。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法规、政策和制度体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之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到201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50万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5万人,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万人,其中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0万人、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万人。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逐步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区域结构、城乡结构、领域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形成合理的初、中、高级人才梯次结构和人才布局,逐步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的全覆盖。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未系统受过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社会服务人员普遍接受一定时数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专业价值伦理不断强化,专业理论与知识不断丰富,专业方法与技术不断完善,专业实务能力不断增强,综合素质大幅度提升。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效能不断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提供社会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与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网络基本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数量更加充足,布局更加合理,覆盖更加全面,治理更加科学,作用更加明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市场进一步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

  

  (一)大规模开发社会工作服务人才。

  

  发展目标:适应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转型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专业化社会服务需求,以培养开发社区建设、社会救助、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职工服务、流动人口服务、婚姻家庭服务、教育辅导、卫生服务、矫治帮扶、群众文化等领域的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人才为重点,以整合、提升、转化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为基础,统筹推进各类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数量足、结构优、能力强、素质高的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

  

  主要举措:制定高层次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培养计划,将国(境)内外优质社会工作培训资源优先用于培养开发各领域高层次社会工作服务人才。研究制定各主要领域加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将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对城乡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中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