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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4-01
【实施时间】 201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1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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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工程,研究开发社会工作远程教育培训网络。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教材建设工程,建立一批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开发适应各领域、各类型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发展需要的培训教材体系。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基础较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一批覆盖各领域的社会工作实训基地。

  

  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通过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实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工程,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泛吸纳社会工作服务人才。

  

  研究制定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政策。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以及服务新农村建设计划,支持培养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广大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人才。

  

  (二)大力培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

  

  发展目标:适应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行业组织建设、服务机构发展和专业实务推进的需要,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宏观视野、战略思维与专业眼光,善于推动事业发展的社会工作行政和行业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社会使命感、懂运营、会管理、通晓社会服务专业知识的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熟练掌握专业督导方法与技术、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善于解决复杂专业问题,能够带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推动专业实务发展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

  

  主要举措:依托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示范性职业院校、知名公益类服务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加大各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实施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加大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婚姻家庭、扶贫济困、职工帮扶等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才纳入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突出培养一批熟悉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领导干部进入地方及有关部门和组织领导班子,同时对现有分管社会工作的领导干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有关部门与组织要培养、引进和选拔一批熟悉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掌握社会工作方法技术的行政管理人才。适应各层次、各领域、各类别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需要,遵循社会工作行业管理规律,创新行业管理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流动机制。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才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社会工作管理人才选拔使用机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制定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能力素质标准,完善专业督导方法与技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制度。

  

  (三)加快培养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

  

  发展目标:适应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理论、政策与实务发展需要,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理论功底深、实务能力强,系统掌握国内外社会工作法规政策,能够推动本土社会工作理论和政策实务发展、具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能力的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

  

  主要举措: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通过社会工作博士学位教育、社会工作科研和服务项目带动、国(境)外进修深造等方式,重点培养一批学历高、研究能力强、学术成果丰富、有良好国际沟通能力的社会工作教育教学人才和政策实务研究人才。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吸引国(境)外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来华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鼓励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领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走出书本、走出课堂、走向基层、深入实践,提高其应用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强化对社会工作基础理论和政策实务研究的支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研究机构和学术交流平台建设。

  

  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现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根据相关社会服务部门、行业和领域的特点,大力培养适合部门需要、体现行业特色、满足领域需求的社会工作服务人才、管理人才及教育与研究人才。大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强化志愿服务意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志愿服务行为,健全面向全社会的志愿服务动员系统。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势,规范相关志愿者招募注册,加强相关志愿者培训管理,建设宏大的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为加强社会服务与管理提供坚实的人才资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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