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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4-01
【实施时间】 201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1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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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要求:以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性、稳定人才队伍、充分实现人才价值为目标,综合运用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方式,建立健全有利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一线的激励保障政策。

  

  主要举措: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整体薪酬。在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以党委、政府奖励为导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活动。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地位和待遇。

  

  将吸纳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评估公益类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熟悉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地方基层人大、政协参政议政。

  

  五、重点工程

  

  (一)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

  

  为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素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迫切需要,切实改变现有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现状,每年培训10000名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到2015年,通过进修、实习、短训、函授、自学考试等形式,对现有社会工作服务人员进行累计不低于480小时的专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到2020年,实现所有在岗社会工作服务人员系统接受良好的专业教育和培训。

  

  (二)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着眼于提高我国社会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到2020年培养一批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熟悉社会工作发展规律,能够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人才;培养8万名具有社会使命感,掌握现代组织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关系、凝聚队伍的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培养8万名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基础、丰富实务经验且能够指导解决重大复杂专业问题、引导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发展的专业督导人才。

  

  (三)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

  

  适应我国社会工作蓬勃发展需要,着眼于培养高层次、领军型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将高等学校中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纳入国家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在统筹考虑现有社会工作学科研究布局和资源基础上,推动社会工作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到2020年,依托现有资源,建立 500家社会工作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加快推进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到2020年培养和引进3万名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0名社会工作专业博士,3000名“双师型”专业教师。

  

  (四)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程。

  

  将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人民团体和有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人民团体和有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中加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题。每年定期举办地厅(局)级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班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班,有计划地对社会服务与管理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到2020年基本完成对主管社会服务与管理有关部门或相关工作的地厅(局)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社会工作知识轮训。着重对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干部、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下派基层锻炼干部和大学生,以及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一线人员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升其专业服务与管理能力。将社会工作课程列入高等学校公共基础课程范围,对相关专业学生进行社会工作通识教育。加强对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司法工作者等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密切相关人员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组织编写社会工作知识普及读本,加强社会工作宣传载体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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