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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发[2012]18号
【颁布时间】 2012-05-03
【实施时间】 2012-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6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1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先导,以转型跨越发展为契机,全面实施五大工程(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气化太原工程、城中村整村拆迁改造工程、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狠抓五项整治(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商品交易市场和饮食服务行业环境整治、垃圾和秸秆焚烧污染控制),全力治理历史形成的各类污染顽疾,实现省城环境质量“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明显改善、三年大见成效、四年目标实现”,为打造蓝天白云之城、青山绿水之城,建设一流现代生态宜居城市奠定坚实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级以上优良天气达到330天以上,主城区彻底解决城中村燃煤采暖污染问题。

  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主城区汾河及其边山支流河段消除淌黑水、散恶臭现象。

  (二)2012年目标

  市区良好天气率达到82.19%以上,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汾河出境断面水质实现持续好转,市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60%以上。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染物减排各项指标任务。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一)狠抓五大工程建设

  1.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

  (1)实施范围和内容

  通过集中供热、燃气供热或其它清洁能源供热拆除市区范围内20吨以下分散燃煤锅炉1803台,冬季减少燃煤170万吨;对20吨以上57台、1625蒸吨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实施升级改造,现有脱硫除尘设施全部升级改造为布袋收尘加高效脱硫装置,烟尘排放浓度小于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100毫克/立方米。

  (2)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5年实现集中供热能力全覆盖,新增集中供热能力9490万平方米,环保清洁型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实施,完成嘉节燃气热电厂、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等十大热电联产工程,新增供热能力4570万平方米;完成小店热源厂等四项热源厂工程建设,新增供热能力2020万平方米;通过实施燃气、空气热源泵、电等供热方式,新增供热能力2900万平方米。

  2012年,通过集中供热、空气热源泵和燃气供热等清洁环保型供热改造,关停分散燃煤采暖小锅炉508台,拔掉黑烟囱1.18万根。完成瑞光电厂供热管网一期工程建设;实施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六期、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等扩网工程;开工建设嘉节燃气热电厂、小店热源厂扩建等工程,实现集中供热和清洁环保型供热扩网1500万平米,力争达到2000万平米。市区20吨以下分散燃煤采暖锅炉总数削减28%(完成508台燃煤采暖锅炉替代),减少燃煤40万吨。对21个“城中村”、农村和满洲坟分散燃煤片区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减少燃煤49万吨。

  (3)责任分工

  由市集中供热指挥部全面组织完成各项工作。2012年组织完成508台分散燃煤采暖锅炉替代和21个城中村(社区或农村)及满洲坟片区集中供热改造任务,拔掉城中村黑烟囱1.18万根。

  市城乡管委总牵头,制定集中供热全覆盖实施方案,对热源建设和管网铺设进行统筹协调,热源优先用于解决“城中村”供热改造和中心区分散燃煤采暖锅炉替代。2012年组织对508台分散燃煤采暖锅炉和21个城中村及满洲坟片区提供热源和气源,组织供热换热站、燃气调压站建设,对城中村供热改造进行指导,对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计划实施。

  市发改委负责燃气供热改造气源、管网协调落实,确保燃气供热改造气源需求。

  各区政府是辖区范围内“城中村”供热改造和分散燃煤采暖锅炉拆除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城中村”土小锅炉和分散燃煤采暖锅炉拆除、分散采暖锅炉和“城中村”供热换热站、燃气调压站选址相关工作协调,确保2012年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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