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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素质 1.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一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市级和各县(市、区)主要新闻媒体,结合实际,通过开办专题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移动、联通、电信等大众传媒开设安全生产短信平台,定期在全市群发安全生产提示警示常识短信;二是利用各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贯彻国发〔2011〕40号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责任如山”的观念意识。三是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科技周、第11个“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第四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省第二届安全发展论坛等系列活动;四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年内举办1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讲座,举办2期市直部门处室负责人和乡(镇、办)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安全培训。五是大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社区平安使者计划”、“阳光雨露工程”、“送安全文化到基层”等行动,开展全民安全理念教育、警示教育和常识教育,教育培训率达到60%以上;编辑印发安全生产科普读物、宣传画册等,推动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常识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是落实《河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审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年度评选5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七是组织开展“百城万企”大演练活动。各县(市、区)政府组织1次以上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综合性演练,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1次具有本行业(或领域)特点的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针对危险源和危险危害因素每季度组织全员参与的专项应急救援演练,高层住宅、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组织疏散逃生以及自救互救等演练,其他单位针对各自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规模适度、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活动。 2.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进一步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安全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安全培训,培训率达到100%;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四新”安全教育,所有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再培训率达到100%,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应知应会率达到100%;强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满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安全专业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达到40%以上。 3.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采取选送参训、委托培养、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开展安全监管监察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年内开展1次安全生产执法宗卷检查评比,举办3期以上安全生产专题视频讲座,完成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新任职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五型机关”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建设,在全市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大力营造学先进、见行动、做贡献的浓厚氛围。围绕迎接十八大,开展安监干部“下基层、进企业、办实事”活动;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以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内容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 (三)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严格执行已建立的重大隐患公示、督办治理、效果评价和整改销号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结合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能够接受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完善企业隐患报告、部门过程监督、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责任追究相结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构建企业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接受监督指导、整改隐患等完整的工作链条,逐步形成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