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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注重示范带动。在安全创建工作中,要认真总结安全创建示范点的创建经验,积极推广示范点安全创建成果,并通过总结、学习、现场观摩等形式,查找不足,完善制度,提升标准,丰富内涵,逐渐探索出适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创建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安全创建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延伸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调动全社会参与安全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全民共享共建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检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完善督查检查、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定期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在安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