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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促进区域开放合作。 开放合作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通过参与珠三角一体化建设,深化穗港澳科技合作,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推进智力、资本和市场的深度合作。 1.参与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加强与珠三角主要城市在新兴产业领域合作,推动以项目带动合作、以合作促进发展。(市经贸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等配合) 2.深化穗港澳科技合作。进一步发挥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以南沙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战略发展地区的开发开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三地在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合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局和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增城开发区管委会等配合) 3.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大中型企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分工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等配合) (十)加强组织服务保障。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市推进“三个重大突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战略任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动力和条件。 1.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统筹协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及重大事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召开现场会。每年选择1至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重大突破发展的典型区、县级市召开现场会,由市主要领导带队考察,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加快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3.监测分析。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产业监测与分析工作。(市统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