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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地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宣传普及和培训。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教育厅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中小学学生防灾演练。)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市、县(区)、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任职等谈话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人民政府负责,自治区监察厅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