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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社会发展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分析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态势和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与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衔接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民政、档案,以及社保、就业和收入分配等发展政策、专项规划;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承办社会事业领域建设项目的审核;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医改配套文件的拟订和实施,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督促抓好医改相关工作落实。 (九)金融与股证管理处 研究区域金融、证券发展战略、规划及体制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拟订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的政策措施,培育上市后备企业,组织企业上市审核;规范全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指导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和上报,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和落实情况;定期分析全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牵头研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方案;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的综合平衡,提出运用财税、金融等手段调节地方经济运行机制;研究地方经济建设的筹融资机制,负责市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项目资金筹措的协调工作;拟订全市产业基金、信托等直接融资市场的规划,并负责产业基金、信托的发行审批和监管;拟订全市借用国外贷款规划,对全市外债实行全口径管理,安排国外贷款建设项目;承担市借用国外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交通能源发展处 牵头负责交通运输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交通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统筹交通运输相关行业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上报属于国家审批的项目;负责综合分析交通运行状况,协调解决重大交通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管理权限审批、承办交通建设项目的审核;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能源各行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承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工作;负责液化天然气总体规划建设、协调;按管理权限审批、审核能源建设项目。 (十一)项目成果推进处 研究提出全市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组织征集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最新项目成果和市内企业的技术需求;参与承办“6?18”并牵头开展“6?18”项目日常对接活动;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汇总下达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计划,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跟踪项目成果转化实施情况;统筹、协调全市央企招商工作,组织拟订央企招商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年度央企招商工作任务;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央企的招商工作;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央企项目生成、建设的各项工作,承担市央企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国民经济动员处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防战略物资储备和征用计划;提出平战结合项目的建议,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项目的审批;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国民经济动员机构的经济动员工作。 (十三)重点工程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政府出资和受国家委托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建设标准、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具体负责政府出资项目的超概算复核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建成后的评价工作;具体承办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组织工作和稽察特派员及助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