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沈阳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12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职业危害,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继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态势,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1.大力宣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抓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特别是要组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掌握文件精神,努力推进安全生产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班组,不断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 2.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要切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准确把握国发〔2011〕40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切实把安全发展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把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素养,以安全发展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校园等创建活动和全国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广泛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第264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强化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将《规定》的要求作为监督执法和事故查处的依据,督促指导各类企业自觉对照《规定》逐一抓好落实。以各级交通部门为主导,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12〕33号,以下简称《规范》),督促企业对照《规范》要求,逐条逐款进行落实和整改。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履职考核,加强对企业内部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和落实情况的检查。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警告诫勉、责任追究等举措,进一步有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