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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2]87号
【颁布时间】 2012-05-12
【实施时间】 2012-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1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二是采用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的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要全部实现自动添加脱硫剂,完善脱硫中控系统,必要时进行炉外脱硫,燃煤电厂脱硫效率要达到90%以上,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要达到85%以上。

  

  三是所有燃煤电厂要严格按照省减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装机容量300mw以上燃煤电厂取消脱硫旁路烟道和建设投运烟气脱硝设施的通知》(闽减排办〔2010〕33号)的要求,按期建成投运或改造完善脱硝设施,脱硝效率应达80%以上。

  

  四是已建脱硝设施的机组必须确保机组出力达到额定出力的50%及以上时稳定投运脱硝设施,脱硝效率符合设计要求。

  

  五是燃气电厂和循环流化床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过100毫克/立方米的,要实施低氮燃烧改造或者加装脱硝设施,确保2013年底前完成。

  

  3.非电锅炉(炉窑)脱硫脱硝

  

  一是钢铁、有色行业要按照省环保厅《关于下达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废气污染物减排任务的通知》(闽环保总量〔2011〕66号)确定的任务和时限完成脱硫脱硝工作。其中,钢铁烧结机、球团竖炉、矿热炉脱硫设施要全面建成投运或改造完善,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有色冶炼炉窑要完成“两转两吸”烟气制酸或其他工程,二氧化硫回收率达到98%以上,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要建成投运脱硫设施,脱硫效率应达90%以上。

  

  二是石油炼制企业要完成催化裂化装置的催化剂再生烟气脱硫工程,加热炉或焚烧炉烟气治理工程,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80%以上;要改进尾气硫回收工艺,提高硫磺回收率。焦化企业要完善焦炉煤气脱硫脱氰工程,硫化氢脱除效率要达到95%以上。

  

  三是水泥、玻璃企业要落实省环保厅《关于下达新型干法水泥窑和玻璃炉窑脱硫脱硝任务的通知》(闽环保总量〔2011〕49号)要求。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在2012年底前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并建成投运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60%以上;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下的要在2013年底前完成,综合脱硝效率达50%以上。玻璃炉窑要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脱硫或者改用清洁燃料,综合脱硫效率达90%以上;大中型玻璃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建成投运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70%以上,其他玻璃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完成。

  

  四是陶瓷工业企业要实施煤改天然气、电等清洁燃料,没有条件改用清洁燃料且又相对集中的建筑陶瓷企业群,要实施集中供水煤气并进行脱硫(硫磺回收),综合脱硫效率应达90%以上;要采取低氮燃烧或者其他有效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的措施,确保氮氧化物达标排放。对无法确保废气、废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陶瓷工业企业,要依法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责令关停或者限期淘汰。

  

  五是未列入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计划的燃煤锅炉,要在2013年底前建成投运脱硫设施,已建成的要加强管理,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70%以上,无法脱硫或者脱硫不经济的要改用清洁燃料;规模60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低氮燃烧改造或者其他氮氧化物减排工程。

  

  4.生活污水处理

  

  一是认真落实“十二五”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规划,按期建成投运新(扩)建市县污水处理厂。涵江江口片区、永定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等要在年底前建成投运,负荷率达到60%以上。2011年底前建成但未正常投运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要加快正常投运,其中,福州浮村、连坂、闽清、长乐二期、光泽、松溪、寿宁等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要达到75%以上,明溪、清流、建宁等污水处理厂要达到70%以上,泉港、上杭(二期)、屏南等污水处理厂要达到60%以上,泉州东海污水处理厂要确保年底前正常投运。福州洋里三期、集美扩建、晋江晋南、南安二期等污水处理厂(工程)要确保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建成投运。

  

  二是原有已投运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提高负荷率并确保正常稳定运行。2010年底以前建成投运的所有原有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加快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工作,加强运行管理,全年平均负荷率要达到75%以上,其中市、县(区)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挖掘潜力,提高负荷率,确保全年基本满负荷运行。

  

  三是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镇、“六江两溪”沿岸1公里范围内建制镇、列入农村连片整治的建制镇、其他地区镇区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要因地制宜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其中,闽侯青口新区、荆溪、福清龙田、同安汀溪、翔安新圩、南安水头、晋江金井、安溪龙门、龙海角美、长泰岩溪、永安小陶、尤溪洋中、涵江江口、建瓯徐墩、浦城仙阳、上杭古田、新罗白沙、福安赛岐、甘棠、福鼎秦屿等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要在年底前建成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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