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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2]19号
【颁布时间】 2012-06-11
【实施时间】 2012-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4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河道整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指挥管理与监督考评

  (一)指挥管理机构。

  1.河道整治指挥部。河道整治指挥部负责河道整治与管理的组织领导、整体策划与指挥调度,下设内河河道整治办公室、城区河道整治办公室和城区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3个办公室的工作由城区河道整治办公室牵头。

  2.城区外河道整治管理机构。内河河道整治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区外河道整治管理的日常指挥调度和考核等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技术保障、建设督导3个职能组。

  3.城区内河道整治管理机构。城区河道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公用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区内河道整治策划、规划设计以及日常指挥调度、考核等,并做好河道截污治污立项申报与实施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规划建设和财务审计3个职能组。

  4.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管理机构。城区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区内河道环境卫生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拆除等,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规划与环境卫生整治2个职能组。

  (二)建立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城区外河道与城区内河道全面实行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兼任总河长,分管领导兼任副总河长,相关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乡镇长)兼任河段长。河长职责为全面负责辖区河道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管理等。各县(市)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作为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责任主体,承担辖区部分河道截污治污工程及资金筹措任务,协调解决河道整治工程推进有关问题。

  (三)部门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内河河道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城区外河道整治省、市相关投资;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河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整治河道沿岸环境卫生、组织查处违法违章建设等;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城区河道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城区内河道截污整治工程立项申报、实施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国家及省、市建设资金并实施监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及相关报批工作;市规划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定线和认定;市环保局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筹措及河道水质监测,查处违法排水行为。市商务局会同市供销社负责沿河废品收购站点搬迁工作。济南四大投资集团公司负责土地开发熟化范围内河道整治项目征地、拆迁、安置与筹资等,做好截污整治工程立项申报并实施相关工程建设。

  (四)检查考核机制。按照《济南市城区外河道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济南市城区内河道整治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科学实施检查考评工作。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强化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河道整治规划计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完善会议调度、信息报送、督查督办、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对工程建设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确保河道整治与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附件:1.济南市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名单

  2.济南市城区外河道整治任务分解表

  3.济南市城区内河道整治管理任务汇总与分解表

  4.济南市城区外河道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5.济南市城区内河道整治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1:

  
济南市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名单

  


  历下区

  总河长: 田庆盈 区长

  副总河长:曹 辛 副区长

  河段长: 王焕书 姚家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长征 龙洞街道党工委书记

  殷保钦 东关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乐军 解放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 江 文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文为民 建新街道党工委书记

  杜宝现 趵突泉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明 千佛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田 耕 智远街道党工委书记

  尹 涛 燕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秋力 泉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肖 辉 大明湖街道党工委书记

  

  市中区

  总河长: 王勤光 区长

  副总河长:于 红 副区长

  闫培胜 副区长

  河段长: 王成立 兴隆街道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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