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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破格申报人员另需提供:破格人员破格申请、单位答辩意见、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破格审核报告各1 份。 (二)申报人资格材料(a袋) 共11项,提供1套。与公示证明和破格申报相关材料一起装入档案袋。袋外粘贴《2012年度出版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袋面需注明“a袋”,编号由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统一排序。其中2~11项资格材料按原件大小复印在a4纸上,a袋材料首页要有目录,按顺序排列,不要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及与评审表上相同的本人半身2 寸照片2张。该表为原件,由新闻出版总署印制,不可复印。表内“业务自传”和“单位推荐意见”可以用b5纸打印后贴上,骑缝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凡需领导签名、盖章处,应填写加盖相关印章。 2.《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即年终考评(述职)表,表中要有单位考核评语、考核等级及单位公章。 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相应等级的成绩单)复印件或相关证明1份。地方新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省相关规定的,需附本省职改部门相关文件复印件。 4.《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各相应模块合格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1份。地方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省相关规定的,需附本省职改部门相关文件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出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责任编辑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1份。任职时间要求为2007年12月31日前(时限破格者除外);取得博士学位申报副高职称的应提供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博士学位证书及出版单位出具的从事2年以上编辑工作的证明。 复印件要有照片、任职职务和日期页。如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当年省、部委职改部门下发的批准文件,或当年申报职称时个人评审表上批准后盖有省、部委职改部门章的最后一页。 8.《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凡任社长、总编辑、期刊社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包括副职)者均应参加岗位培训,《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必要条件。其他人员也可提供,作为评审参考。 9.任职以来《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上应有申报人姓名,如只有书名或刊名,请复印原书或刊的封面及版本记录页,能说明该获奖图书或期刊与本人有关。 (三)申报人业绩材料(b袋) 共2项,提供1套,装入档案袋。袋外粘贴《2012年度出版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同a袋封面)。袋面需注明“b袋”。业绩材料按原件大小复印在a4纸上,如原稿版面超过a4幅面,可复印在a3纸上或分页复印,b袋材料首页要有目录,按顺序排列,不要装订。 1.《出版专业推荐材料简表》。首页左上角“推荐单位”及末页“单位推荐意见”栏后需加盖单位公章。首页右上角“审核人签字”及末页“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负责人签字”处需相关人员签字,表内各行可根据内容自行增删。 如被推荐人员为破格评审的,需在“拟评职务”栏括号中注明“破格”字样。 2.能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选题报告(或年度规划、栏目策划)、审稿意见、复审意见、论文论著(或校对、美术作品): (1)申报图书(期刊)编审需提供: ①申报人责编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选题报告(期刊可以是栏目策划或年度规划)2篇。 ②申报人责编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审稿意见2篇。 ③申报人复审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复审意见1篇。 ④申报人正式出版的出版专业或相关专业论著1部,或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报纸、图书上发表的出版专业或相关专业论文3篇(其中出版专业论文至少1篇)。 (2)申报美术编审需提供申报人责编并出版的美术图书、画册的选题报告1篇和审稿意见2篇,同时按下列要求之一提供: ①申报人正式出版的美术编辑出版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论著1部。 ②申报人参加国家级美术、装帧艺术展作品2幅(需有展览主办单位证明)。 ③申报人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报纸、图书上发表的有关美术、美术编辑出版或图书(期刊)装帧设计的专业论文3篇。 (3)申报图书(期刊)副编审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