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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2]84号
【颁布时间】 2012-06-07
【实施时间】 2012-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6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2012修订)

[接上页]
3.2 海洋大型藻类灾害预警

  3.2.1 预警标准

  海洋大型藻类灾害预警级别分为ⅰ、ⅱ、ⅲ、ⅳ四级警报,分别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1)海洋大型藻类灾害ⅰ级预警(红色)

  青岛与日照分界线(北纬35°27′)以北的我市管辖海域出现海洋大型藻类聚集现象,海洋大型藻类分布面积达到8000平方公里以上,实际覆盖面积达到500平方公里以上(含500平方公里),聚集区主要分布在大公岛与竹岔岛连线以北、团岛以东、石老人海水浴场以西的青岛市区南部海域,预计未来3天内将影响周边主要社会敏感海域(如海上重大活动海域、风景旅游区、海洋自然保护区等)。

  (2)海洋大型藻类灾害ⅱ级预警(橙色)

  青岛与日照分界线(北纬35°27′)以北的我市管辖海域出现海洋大型藻类聚集现象,海洋大型藻类分布面积达到7000平方公里以上,实际覆盖面积达到300平方公里以上(含300平方公里)500平方公里以下,聚集区主要分布在大公岛与竹岔岛连线附近海域,预计未来7天内将大规模进入青岛市区南部海域,并可能影响管辖的社会敏感海域(如海上重大活动海域、风景旅游区、海洋自然保护区等)。

  (3)海洋大型藻类灾害ⅲ级预警(黄色)

  青岛与日照分界线(北纬35°27′)以北至大公岛(北纬35°57.6′)我市管辖海域出现海洋大型藻类聚集现象,海洋大型藻类分布面积达到5000平方公里以上,实际覆盖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以上(含100平方公里)300平方公里以下,聚集区最近处距离大公岛10海里以内,预计未来10天内将大规模进入大公岛以北海域,并可能影响管辖的社会敏感海域(如风景旅游区、海洋自然保护区、主要海水养殖区等)。

  (4)海洋大型藻类灾害ⅳ级预警(蓝色)

  青岛与日照分界线(北纬35°27′)以北至灵山岛(北纬35°44.5′)我市管辖海域出现海洋大型藻类聚集现象,海洋大型藻类分布面积达到3000平方公里以上,实际覆盖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以上,聚集区最近处距离灵山岛10海里以内,预计未来20天内将大规模进入灵山岛附近海域,并可能影响管辖的社会敏感海域(如风景旅游区、海洋自然保护区、主要海水养殖区等)。

  3.2.2 海洋大型藻类灾害预警发布

  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监测预报机构发布海洋大型藻类灾害预警,由其局长或授权人签发海洋大型藻类灾害预警通报。市海洋与渔业局通报海洋大型藻类灾害ⅰ级(红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ⅲ级(黄色)预警、ⅳ级(蓝色)预警时,要在1小时内以传真形式和其他通信方式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通报相关工作组。

4.海洋大型藻类灾害的等级划分及应急响应的启动


  4.1 海洋大型藻类灾害的等级划分

  海洋大型藻类预警报发出后,按照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灾害等级。灾害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海洋大型藻类灾害ⅰ级(特别重大)

  警报级别达到ⅰ级,大公岛与竹岔岛连线以北、团岛以东、石老人海水浴场以西海域出现大面积海洋大型藻类,该海域的海洋大型藻类覆盖率达到25%以上(含25%);对社会敏感海域(如海上重大活动海域、风景旅游区、海洋自然保护区等)产生或可能产生严重影响。

  (2)海洋大型藻类灾害ⅱ级(重大)

  警报级别达到ⅱ级,大公岛以北、团岛以东、崂山头(东经120°43′)以西海域出现大面积海洋大型藻类,该海域的海洋大型藻类覆盖率在15%(含15%)以上;可能对社会敏感海域(如海上重大活动海域、风景旅游区、海洋自然保护区等)产生较大影响。

  (3)海洋大型藻类灾害ⅲ级(较大)

  警报级别达到ⅲ级,灵山岛以北、团岛以东、崂山头以西海域出现大面积海洋大型藻类,该海域的海洋大型藻类覆盖率在10%(含10%)以上;对养殖设施造成损坏、养殖产品出现异常,对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滨海风景区产生影响,通过及时打捞清理和处置,能够在短期内消除影响、满足海洋功能区要求。

  (4)海洋大型藻类灾害ⅳ级(一般)

  预警级别达到ⅳ级,对近岸养殖设施可能造成损坏,对养殖产品和滨海风景区可能产生影响的。

  4.2 海洋大型藻类灾害的应急响应

  4.2.1 应急响应

  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海域、陆域工作组应根据监视监测情况,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论证,确定灾害等级,按程序报请启动预案,并做好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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