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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1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通知》(济政发〔2011〕13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主要成绩。“十一五”时期,我市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1.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调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职能,实行分级管理与垂直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体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基础上,增加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职能。 2.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升。深入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广泛开展“文明诚信药房(药店)”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涉药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市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高风险医疗器械抽验合格率显著提高,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3.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着力完善食品安全预警、联动执法、应急救援、信息互动、激励约束五项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和示范店创建活动,章丘市被授予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平阴县和长清区被授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国务院8部门连续2年对省会城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我市均获得前两名的优异成绩。 4.执法装备条件不断改善。市财政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的固定资产、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到2010年分别达到381万元、1121万元和662万元。着力打造“数字药监”,2009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化工程获得我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5.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加强法制建设,修订了《济南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1号),出台了《济南市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33号)。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施阳光政务,依法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存在问题。部分企业食品药品安全、诚信和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监管力量、执法能力和技术支撑体系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监管工作需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仍然较大,小型餐饮企业、摊点、作坊等监管难问题亟待破解;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监管工作仍需加强;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呈现高科技化、隐蔽化等特点,执法办案能力相对滞后。 (三)面临形势。“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但是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更加复杂化、多样化,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新修订的药品gmp实施对药品安全监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切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既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也面临难得发展机遇。因此,必须认清形势,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可靠保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推行食品药品数字监管和信用分类管理,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