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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2]20号
【颁布时间】 2012-06-13
【实施时间】 2012-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9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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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政府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完善监管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强化监管责任,科学界定市与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权限,切实解决监管盲区和职能交叉问题,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书、公开承诺、质量受权人等制度,引导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严格自律,诚信经营。

  (二)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要充分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过罚相当原则,确保执法活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推行数字监管。实施济南市食品药品数字监管工程,建立远程监控业务平台,对高风险产品和高风险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应急预警业务平台,实现食品药品风险分析、预警智能化,提高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快速追溯能力;建立日常监管业务平台,对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信用分级、检验检测、稽查办案、广告监测实行信息化管理。到“十二五”末,实现药品全品种电子监管。

  (四)加强队伍建设。建设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围绕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创先争优等活动。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树立良好政风行风。建立食品药品监管专家库,加强与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合作,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智力支持。

  (五)凝聚社会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发挥医药行业协会、药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加强食品药品科普教育,引导公众健康饮食、合理用药。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正确报道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公开曝光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法律、行政、社会监督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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