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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探索研究住房保障新体系。现行的住房保障模式,对现阶段解决不同层次人群住房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多房并举模式导致政策交叉多、权属关系复杂、建管难度大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要加强保障体系的研究,探索保障性租赁房与销售房逐步归并,统一建设标准,区别不同保障对象,实行差别化租金和售价、一体化管理的供给体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市、区两级政府责任、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效率;逐步扩大货币化拆迁安置比例,局部地区试行住房保障货币化。 (三)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和房地产集约化,提高产业科技水平。 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和房地产集约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低碳城市、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速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积极研究制定财政、税收、价格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扶持培育住宅产业化。设立专项资金,研发和确立适合本地区的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化发展模式和建筑体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业结构体系和通用部品体系。结合住宅产业化、低碳城市、物联网发展等契机,政策上扶持一批高端要素集聚的平台和产业化基地,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2.以示范工程为载体,以住宅性能认定为抓手,全面提升住宅开发水平。结合国家、省扶持的示范工程以及杭州市推行的“节能建筑”、“绿色建筑”等项目,加大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国家3a住宅示范项目、“四节一环保”住宅等示范项目的建设扶持力度,扩大住宅性能认定的范围。以保障性和政策支持性住房建设为示范,全面推进节能住宅示范小区和节能住宅示范城区的建设,加快住宅产业化模式的推广和普及。 3.推行住宅全装修,促进住宅产业化市场规模扩大。探索对处于城市中心繁华地段住宅项目或高层住宅项目要求全装修,将全装修的要求作为住宅用地出让的前置指标进入招拍挂合同。对开发、购买全装修房的开发商、消费者给予政策上的优惠,研究推进实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相关政策。 4.扶植规模化、品牌化企业发展,塑造杭州房产品牌。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走强强联合开发之路,培育一批知名度高、信誉度好、市场占有率高的房地产品牌企业,建设一批工程质量可靠、建筑设计超前、环境布局优美、地方特色明显、物业管理到位的品牌住宅小区。大力发展中介业、物业服务业等在内的服务网络,推动房地产业协调发展。 (四)加快居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可居住性。 1.进一步完善市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在杭州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指导下,加快对市域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主城区与副城、组团之间基础设施的贯通衔接,提升新建居住区和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基础设施保障供给水平,保证公共服务设施覆盖面,最大限度方便居民日常生活需要。 2.着力完善郊区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可居住性。加快将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到新区、郊区的步伐;加快建设快速公共交通网络,提高居住区的通达性;完善社区医疗机构网络,方便居民就近看病就医。优先建设一批与大型居住区配套的公建设施,增强其承载城市外拓、疏导主城区人口、承接产业转移的功能。 3.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落到实处。在市实施“居者有其屋”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居住区建设实施单位负责居住区的配套设施规划与建设计划编制、建设计划的落实与实施;居住区所在地政府、市级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负责对配套设施的设计、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进行专业指导与监管,共同配合做好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各项落实工作。 (五)完善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进一步强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服务意识,不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1.加强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及关联服务业网络化管理体系,加快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和全市电子政务平台,建立银行、证券、车管、房地产交易、公积金等协查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换,努力提高全市房产管理工作“数据现势化、服务信息化、平台共享化、管理动态化”水平,为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