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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12]19号
【颁布时间】 2012-05-15
【实施时间】 2012-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1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旅游产业壮大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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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促进旅游与产业融合。积极推进旅游与文化相融合,在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设立长期演艺中心等娱乐场所,打造一批高品质、有特色的文艺演艺精品。推进旅游与运动融合,开发滑雪、登山、徒步、穿越、自驾、漂流、狩猎、赛车等体育旅游,打造体育赛事品牌。推进旅游与优势产业融合,打造一批与工业、农业相融合的旅游项目。依托我省工业基础,积极发展房车、滑雪器材等旅游装备制造业。

  

  3.推进旅游与新业态融合。开发以长白山生态、温泉滑雪、人参保健、朝鲜族民俗、边境风情为特色的吉林高端旅游产品,积极开展修学旅游、科学考察、探险觅幽、鉴赏体验旅游线路。积极开展养生旅游系列产品。开发自驾车、邮轮游艇、拓展训练、狩猎、高尔夫等新兴旅游产品。

  

  (七)强化宣传,提升吉林旅游形象。

  

  1.组织展会和参加好国内外旅展。充分利用东博会等各类国内外展会,搭建旅游交易展示平台,全力推介吉林。积极组织省内旅游部门和企业参加俄罗斯、韩国、日本、东南亚、港澳台、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等我省境内外重点目的地客源市场的促销推广活动,全面提升吉林旅游影响力。

  

  2.创新推广形式。全方位策划、宣传、推介吉林旅游,打造一部体现吉林旅游特色的宣传片,一部高质量的广告片,一部反映长白山文化历史的电影、电视剧,一首引起广泛共鸣的歌曲。加大媒体投放力度,全省集中力量统一营销,做好央视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选择重点客源市场的电视、机场、地铁、车体、楼牌等载体和重点航线机上载体投放旅游广告。利用现代化网络宣传技术,开展新形式、新业态的旅游宣传方式推介吉林。

  

  3.提升节庆质量。提升办节理念,高端策划,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做大品牌节庆。继续办好长白山国际旅游节、长春瓦萨国际滑雪节、吉林国际雾凇冰雪节和查干湖冰雪渔猎文化旅游节等标志性、代表性的节庆活动,扩大影响力。

  

  4.建立吉林省旅游推广专业机构和团队。在北京、上海、广东、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地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扩大吉林旅游在境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市场空间。建立东北亚区域旅游合作促进机制,全面推进我省与东北亚各国的旅游交流合作。

  

  5.发展智慧旅游。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积极推动一批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快速成长。制定全省智慧旅游开发规划布局,启动长吉一体化智慧旅游系统工程,推进长白山、伪满皇宫、净月潭、北大壶等一批重点景区实现数字化管理,提高我省旅游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八)改善环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1.大力加强旅游设施服务体系建设。完成旅游城市和景区的宾馆、餐饮、娱乐、购物、游览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整体接待能力。重点建设与完善以 “吉林省暨长春市旅游服务综合体”项目为引领的长春、吉林、延吉等旅游城市及重点景区游客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建设。实施公路旅游标识标牌专项工程,公路沿线的a级以上景区,设立规范化的旅游景区交通指示牌。建设形式多样、配套设施完备的自驾游宿营地。5年内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旅游区、旅游城镇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旅游星级厕所。

  

  2.改善交通条件。把长春、延吉建设成国际航空港,建设通化、白城、松原机场,加快实施延吉机场迁建工程,把长白山机场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旅游空港。重点培育长白山支线航空的快速发展和长三角、珠三角区域旅游航线,适时组建我省模拟航空企业。开发长春至俄罗斯、日本、韩国航线。发展松花江、鸭绿江至长白山重点河段水上旅游。加快至长白山高铁建设和各旅游景区间环型快速铁路网建设。全面启动通往国家4a级以上景区所在县(市、区)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建设靖宇至松江河、通化至梅河口等高速公路,争取实现3a级及以上重点景区通二级以上公路。

  

  四、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相关部门在安排建设投资时,应向旅游产业倾斜,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与旅游产业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通过使用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激励机制。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款贴息支持非财政投资的旅游设施项目建设;对创建国家4a级以上景区和优秀旅游县(市)予以100万元奖励;对符合旅游发展规划、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旅游景区(点)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投资)给予5‰的一次性贴息补助;对引进2亿元以上投资并建成营运重大旅游项目的市(州)政府,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费;对新评为全国5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资源经营性单位、新评为中国白金5星级饭店、首次获得全国 “双百强”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荣获国家旅游局、农业部联合颁发的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单位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奖励。各市(州)、县(市)应根据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加大政府导向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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