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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9.公开信息 根据《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八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所有公开材料均已及时送交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公开信息查阅室。各利害关系方可以查找、阅览、摘抄、复印公开信息。 调查机关对申请书及所附证据材料、调查问卷答卷及所附证据材料、实地核查结果、利害关系方提交的评论意见以及听证会上的发言材料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各利害关系方的意见依法给予了充分考虑。 (四)延期公告。 2011 年12 月28 日,商务部发布2011 年第86 号公告,将本案调查期限延长至2012 年6 月28 日。 二、终止调查 2012 年5 月10 日,调查机关收到本案申请人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省新天龙酒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人关于撤销干玉米酒糟反倾销调查申请依法终止干玉米酒糟反倾销调查的请求》,提出撤销干玉米酒糟反倾销调查申请,并请求调查机关终止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的反倾销调查。 经审查,调查机关决定接受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的反倾销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