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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发[2012]15号
【颁布时间】 2012-05-02
【实施时间】 2012-05-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4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

[接上页]


  (四)关停企业标准

  

  1.200万吨级以下的4.3米已准入独立焦化企业,都应通过兼并重组达到200万吨级,否则参照《指导意见》中应当关停的同类型企业,列入相应年度关停计划;

  

  2.200万吨级以下的4.3米已准入气源、热源企业,在天然气、煤层气接替后,也要通过兼并重组达到200万吨级,否则参照《指导意见》中应当关停的同类型企业,列入相应年度关停计划;

  

  3.《指导意见》中规定2015年前应当关停的企业。

  

  三、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示范模式

  

  以试点为抓手,打造我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示范模式,为兼并重组提供多样化的实施途径,实现焦化行业产业集聚和上下联产的目的。

  

  (一)县域示范模式

  

  选择介休市作为焦化行业区域性兼并重组试点,重点解决县级政府在推动区域性兼并重组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探索县级政府推动区域性兼并重组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以此构建焦化行业县域兼并重组示范模式。

  

  (二)园区示范模式

  

  选择孝义市梧桐焦化工业园为试点,重点解决园区内不同企业之间化产集中加工同步推进、续建焦化项目与已建装置衔接的问题,探索园区内企业间物流、污水集中处理、化产品集中加工等资源共享的方式和方法,以此构建焦化行业园区兼并重组示范模式。

  

  (三)企业示范模式

  

  1.煤焦化联合重组的潞安模式。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兼并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亚晋焦化有限公司、潞城市隆源焦化有限公司,形成煤焦化联合。选择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试点,重点探索煤焦化联合企业化产集中加工、废水集中处理的整合模式,以此构建焦化企业煤焦化联合重组的示范模式。

  

  2.钢焦联合重组的立恒模式。山西立恒钢铁有限公司通过收购山西惠通达焦化有限公司、山西博大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焦化产能,建设现代化大机焦,形成钢焦联合。以山西立恒钢铁有限公司为试点,重点探索钢铁企业重组焦化企业,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的方式和方法,以此构建焦化企业钢焦联合重组的示范模式。

  

  3.煤焦联合重组的陆合模式。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收购300万吨焦化产能,形成煤焦联合。以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为试点,重点探索煤炭企业重组焦化企业的方法,结合园区定位,重整化产品进行深加工的方式,以此构建焦化企业煤焦联合重组的示范模式。

  

  4.焦与化联合重组的阳光模式。山西阳光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兼并河津市实兴焦化有限公司、山西太兴焦化集团(具有36万吨煤焦油加工装置)、山西晋海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形成焦与化的联合。选择山西阳光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为试点,重点探索大型焦化企业兼并已准入企业的方式,研究相关的补偿标准,推广焦与化企业通过化产引领实现经济效益的方法,以此构建焦化企业焦与化联合重组示范模式。

  

  5.焦与焦联合重组关小上大的金岩模式。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通过产能置换兼并孝义市东正冶金化工有限公司、孝义市金玺煤焦有限公司、孝义市河东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焦与焦的联合。以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为试点,重点探索大型焦化企业整合园区外焦化企业进入园区实行市场、技术共享的方式和方法,以此构建焦化企业焦焦联合重组关小上大的示范模式。

  

  6.焦与焦联合重组采用股份制方式的万鑫达模式。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临汾顺泰实业有限公司拟采用资产入股方式组建股份制企业集团。以万鑫达、光大、顺泰股份制整合为试点,重点研究其现代企业制度对于省内焦化企业联合重整的借鉴意义,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规模化经营,技术、市场、资源共享,化产集中加工利用的股份制焦化兼并重组的方式,以此构建焦化企业股份制联合重组的示范模式。

  

  四、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具体方案要求

  

  各主要产焦市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方案,尽快编制相应的实施方案。各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制订相应的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焦化工业园区布局规划、整合对象、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产能置换大型机焦炉项目情况、现有化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情况、化产品产业链延伸、企业现有煤源结构及煤源保障需求等。实施方案要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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