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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2]18号
【颁布时间】 2012-06-08
【实施时间】 2012-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6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接上页]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医改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医改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的监测评估,建立按月通报、每季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要加强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医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实施分类指导,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督促、约谈通报等方式强化医改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医改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势开展医改培训工作,提高各级干部实施医改工作的政策水平和能力素质,保障改革任务完成。要加强医改工作宣传引导,深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展示改革成效,扩大宣传效果。要及时发布医改进展情况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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