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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关于文物和博物馆信息资源开发利等文件30年 3.负责起草制定的关于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通知、函件等文件材料 10年 (十五)文物标准化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文物行业标准立项指南、立项申报材料、完成项目的审批材料 30年 2.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形成的工作报告 永久 3.文物标准国家申报立项的有关材料、国家标准委员会的批复材料 永久 4.文物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编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过程稿10年 (十六)文物行业科研基地建设,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遴选、申报和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十七)可移动文物技术保护资质资格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十八)文物和博物馆行业涉外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十九)调研工作中形成的调研通知、提纲、调研报告等文件材料 1.重要的 30年 2.一般的 10年 (二十)本司代局起草、报送的专项业务文件永久 (二十一)负责起草的局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及上级机关的批复、指示 永久 (二十二)负责代拟的以上级机关名义印发文件的上报稿 永久 (二十三)同级单位的来函与本局的复函,下级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请示、报告与本局的批复、指示 1.重要的 永久 2.比较重要的 30年 3.一般的 10年 (二十四)文物局领导出席的非本机关举办的会议活动的讲话10年 (二十五)给局领导的日常性事务性请示和报告 10年 (二十六)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 30年 六、人事司、机关党委 (一)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人事工作会议、机关党委会议、党代会、团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通知、名单、议程、工作报告、领导讲话、选举结果及批复、表彰决定、会议纪要等 永久 2.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等 30年 (二)一般性专题会议文件材料 1.通知、名单、议程、领导讲话、纪要等 30年 2.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等 10年 (三)重大专项活动的方案、通知、领导讲话、总结等永久 (四)党、团、工会基层组织设置、改选和发展党员团员批复,人员名册、统计报表 永久 (五)党、团、工会一般性通知、工作简报 30年 (六)表彰先进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组织,优秀党员、团员,优秀党务干部、团干部、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等决定 永久 (七)纪检工作文件材料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总结、制度 永久 2.重要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永久 3.一般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 30年4.关于党纪、团纪处分的文件材料 永久 5.群众来信来访及调查核实材料 30年 (八)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九)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文件材料 1.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设置和撤并、名称更改、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2.干部任免通知、审批表等文件材料 永久 3.党政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干部任职部门推荐意见、民主推荐结果、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转正个人述职报告、任职试用期满转正部门意见 30年 4.公务员登记、备案审批等文件材料 永久 5.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的文件材料 (1)受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表彰的 永久 (2)受局内部表彰的 永久 (3)受其他表彰的 30年 7.有关行政处分材料 (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 (2)受到警告的30年 8.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9.招录临时工的请示、批复、协议、工资通知 30年 10.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1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文件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永久 (2)评审通知,调整评委会的请示、批复,评审会请示、议程、评委签到簿,评审委托函 30年 12.人员、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职工花名册等材料永久 13.职工享受专家、政府特殊津贴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14.人员出国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