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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揭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揭府[2012]46号
【颁布时间】 2012-06-06
【实施时间】 2012-06-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7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揭阳市人民政府批转揭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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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有新发展。2008年,全市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 89个乡镇(街道)全面建立残联组织;2010年开展“残联组织全覆盖”活动,全市1497个社区(村、居委会)全面建立残疾人协会,配备专职委员1497人,全面实现有牌有印有人干,一举改变基层残联组织残缺不全的落后局面,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揭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

  

  (七)维权信访工作得到加强。市残联和各县(市、区)均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十一五”期间共有涉及残疾人提案3个,均答复处理。2008年修订了《揭阳市残联信访工作制度》,五年来市级94件信访案均得到妥善处理,全市没有出现残疾人集体上访和其它恶性事件。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从2001年建设“一道二路”以来,新建道路均按无障碍设施要求进行建设。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按无障碍标准装修。

  

  (八)残疾人体育工作成绩显著。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办残疾人体育,培养了郭伟忠、谢秋龙、廖奕芳等一批优秀运动员。残疾人运动员在全省残疾人田径、游泳锦标赛、省六届残运会、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等重大赛事中多次夺取金、银牌。林翠芝、林银海两名揭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2008北京残奥会,林翠芝和队友夺得了赛艇第五名的好成绩。努力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环境,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全市上下形成良好的助残环境。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全省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主要是: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低,残疾人服务机构数量少,服务能力与残疾人的需求差距大等。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残疾人的幸福指数。

  

  二、“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的核心任务,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

  

  (二)主要目标。

  

  --构建比较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建立与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覆盖所有残疾人的康复服务网络,使­3万名残疾人获得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

  

  --完善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建立与义务教育相融合、梯次完备的残疾人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体系,满足各类残疾人不同阶段的教育需求,建立覆盖全市残疾人的就业培训、指导和服务网络。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帮助其加快脱贫步伐,改善居住条件。

  

  --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加快建设残疾人中心。

  

  (三)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

  

  --坚持社会化工作原则。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鼓励、倡导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原则。坚持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积极为贫困和低收入残疾人争取更多的社会福利。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开展各具特色的残疾人工作。重视并加强农村残疾人工作。

  

  三、“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任务指标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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