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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政策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揭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2.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各级残联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维权互动机制,帮助残疾人获得优质法律服务。 3.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帮助解决残疾人困难。 4.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设计规范,全面实施无障碍建设工作。 5.积极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化建设,为残疾人无障碍地接受和传播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为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供资助。 (九)统计及信息化建设。 主要任务: --加强统计和监测工作,掌握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数据。加强统计管理和基层台账建设。 --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依托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完善覆盖揭阳市的残联电子政务应用系统,逐步建立揭阳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 政策措施: 1.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台账,进一步推广统计数据电子化,推广统计业务数据的应用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残联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 2.建立揭阳市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完善市残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日常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3.推动揭阳残联系统公众信息网建设,扩大信息内容,积极开展网上服务,加大宣传力度。 4.建立揭阳市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为开展残疾人工作提供权威数据。 5.开展多层次技术培训,加强信息管理队伍建设。 (十)残疾人组织建设。 主要任务: --完善各级残联残疾人组织体系,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增强服务能力。 --加强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培育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和助残志愿者队伍。 --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社会服务组织等的作用。 政策措施: 1.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残联建设,增加各级残联工作人员编制,增加残疾人领导和干部配备,完善残疾人机构设置。 2.加强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培育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立健全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和企业残疾人组织,形成工作组织网络。 3.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和内容。社会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县(市、区)全面实施“五个一”工程:建设一所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一所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一所残疾人托养机构、一个工疗网络和一个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 4.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做好残联换届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作用。 5.进一步发挥社团和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推进残疾人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其“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 6.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助残志愿者注册、激励和权益维护机制。鼓励支持助残志愿者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7.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十一)社会环境。 主要任务: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歧视。 --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