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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揭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揭府[2012]46号
【颁布时间】 2012-06-06
【实施时间】 2012-06-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7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揭阳市人民政府批转揭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机制。

  

  政策措施:

  

  1.宣传和教育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报道;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社会环境。争取在市电视台开办手语类节目,县级以上广播电台普遍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推进影视作品加配字幕。

  

  2.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举办好“国际残疾人日”活动。

  

  3.通过土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4.加大力度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红十字会、慈善会、残疾人公益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幸福揭阳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配套实施方案。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本纲要规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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