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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发[2012]28号
【颁布时间】 2012-07-25
【实施时间】 2012-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1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继续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巩固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水务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推广“先改后建、先建后补、民办公助”农村水利投入新机制,全面改进和加强农村水利改革发展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水利厅、四川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负责)

  创新交通建设融资机制,加快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高速公路运行监管体系,进一步理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机制,启动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试点工作。(交通运输厅负责)

  (十一)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制。

  研究出台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加大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领域范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行联合重组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大企业大集团产业链延伸,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示范园区建设。以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和维权机制等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创新满足民营企业不同层次需求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民营企业加强组织和科技创新,开展境内外交流合作,拓宽发展空间。(省工商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三、着眼于调整优化要素投入结构,健全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科技与经济相融合的新机制

  (十二)强化资源科学开发利用机制建设。

  深化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健全土地出让预申请制度。稳妥推广基础设施地模式,逐步细化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措施。推进全省矿业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矿业权转让进场交易制度,规范矿业权二级市场。(国土资源厅负责)

  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落实完善改革的政策措施,启动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林业厅负责)

  落实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出台《四川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监察厅、省法制办、水利厅负责)

  (十三)稳慎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积极争取和推进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电监办、省能源局负责)

  完善煤电联动和水电定价机制、上网侧丰枯峰谷电价制度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继续推进城乡用电同价试点,深入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用水价格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与农民共同分担供水成本的农业灌溉补偿机制,深入推进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建设和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适时提高部分水利工程非农业用水价格,研究城市阶梯水价办法。简化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管输费类别,改进生产用气和城市燃气价格计算办法。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配套措施,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负责)

  (十四)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监督考核制度,加快建立节能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公司和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支持成都探索建立碳交易市场。进一步健全完善岷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分行业逐步推行环境污染强制保险,稳步推进成都市排污权交易试点,探索建立我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标准和管理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负责)

  (十五)着力构建科技与经济相融的科技新体制。

  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试点,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立“发现、筛选、撮合、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推进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市和国家科技保险试点城市建设。深化科技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协同创新的大科技管理体制。(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四、着眼于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地方金融体系,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十六)深化以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为重点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继续构建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财力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为主要内容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分配办法,提升市县公共服务保障的整体效能。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管理。全面启动县级公务卡改革,扩大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完善行政单位公用经费定额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编审、执行管理、绩效分配、中期评估、结余清核、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有序扩大公开范围;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继续实施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制定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改革探索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新模式,研究建立政府性债务统筹化解机制,健全完善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继续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监管。(财政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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