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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2]53号
【颁布时间】 2012-08-01
【实施时间】 201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6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5.加快中小河流治理。以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为契机,通过河道清淤疏浚、清障固堤、护岸绿化等一系列措施,打造出具有当地特色的生态清洁小流域。2012年前,完成近期规划中明确的10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13-2015年,完成我市黄河流域汜水河、枯河、逛河以及淮河流域双洎河、索河、溱河等14条中小河流22个项目综合治理。

  6.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尽快开展各县(市)城镇供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确定,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国家级重要水源地的达标建设工作实行年检和评估制度,建立水质监测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城镇供水安全建设方案,科学制定管理对策及保障措施,统筹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到2015年,城镇供水水源保障率不低于90%,供水普及率不低于80%。

  修建完善引黄设施和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尽可能多地利用国家分配给我省的引黄水量和南水北调水量,增加供水能力,实现优质供水全覆盖。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步伐,投资14亿元,建设输水管线130公里,修建提水泵站7座、蓄水池2座,利用调蓄水库5座,新建水厂5座、扩建水厂6座,确保2014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全线通水时,郑州同期饮用南水北调优质水源。

  (二)加快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1.农田水利工程。各县(市、区)要成立政府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农田水利建设领导机构,整合各类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争取国家投资,落实优惠政策,搞好建设规划。水利部门要发挥好行业管理作用,牵头做好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制订区域统一建设标准。

  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从典型示范转向全面推广,以节水增效为目标对现有灌溉面积进行技术改造,到2015年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05.6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以上。加大机井灌区建设力度,按照《郑州市农田灌溉机井升级改造规划》,市财政每年投入资金5000万元,全面实施农田灌溉机井升级改造任务。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中小型水利设施。其中,市财政每年继续投入资金800万元,建设小型水源工程5000个。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对农田灌溉、农村经济作物等供电设施进行改造,为农田水利建设提供电力保障。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新机制。开拓新的投资渠道,增加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全面落实节水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和节水灌溉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十二五”期间,全市投入资金3.87亿元,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0万亩以上。

  2.加大开发利用黄河水资源的工作力度。研究出台《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引黄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郑州市引黄调蓄工程规划》,新修一批调蓄工程,加大非灌溉季节引水量,提高引黄灌溉保证率。用足用好国家分配引黄水量,充分利用黄河水资源。改造引水口门和引水泵站,提升引水能力;落实资金投入,加大引渠清淤及开挖力度,疏浚引黄干、支渠,增加灌区引水能力,恢复渠道输水能力,保障用水需要。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加快工程建设,并围绕调蓄工程建设带动区域景观和产业的提升和集聚。“十二五”期间,要加快龙湖调蓄池建设,开工建设固城北(东风渠上游)、龙子湖(郑东新区)、杨湖(杨桥灌区)、文通湖(中牟产业园区)、绿博园湖群(中牟)、柳湖(三刘寨灌区)、中央湖(中牟县城北)等引黄调蓄工程,新增库容6030万立方米,补充灌溉面积98万亩。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国土、环保、河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加大引黄灌溉工程建设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对该项工程的建设。使引水量达到分配我市黄河干、支流6.6亿立方米的指标。

  3.山洪灾害预警预报和防治。山洪灾害易发地区要注重预警预报和防治工作,到2013年,建成覆盖全市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雨量水位监测站网、功能完备的县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及无线语音预警系统。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县(市、区)要编制和完善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建立县、乡(镇)、村、组、户五级群策群防的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体系。对基层责任人、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术培训,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汛前组织开展避灾演练等,做到预报预警及时,转移避险有效。注重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防治工程建设,加大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防治工程的建设力度,必要时组织居民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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