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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楚政办通[2009]24号
【颁布时间】 2009-03-04
【实施时间】 2009-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02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筹全州旅游线路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十五)加强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积极开展旅游行业全员培训、在岗培训,结合中心接待任务开展强化培训和专题培训,每年培训人数达到500人-800人次,占主要旅游企业职工总人数的10%以上。由旅游企业自己组织的年在岗培训率达80%。通过全行业的人才开发和全员教育培训工作,使旅游业从业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现有基础上提升一个层次,逐步提高持证上岗率。逐步建立一套系统、高效的旅游教育人才开发体系和开发机制,最终达到参与国内竞争乃至国际竞争的要求,为实现旅游强州的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工作时限:2009年-2011年。
  
  牵头单位:州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旅游局、旅游行业协会。
  
  (十六)争取机会,搭建旅游培训平台
  
  积极向国家、省旅游局等部门争取,为州、县市旅游局干部职工提供到国家、省旅游局挂职学习的机会。创造条件,组织干部职工到国外旅游发达的地区学习新的市场营销和开发理念,更好地为统筹全州旅游线路开发服务。
  
  工作时限:2009年-2011年。
  
  牵头单位:州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旅游局、旅游行业协会。
  
  (十七)制定政策,吸引旅游管理人才
  
  制定优惠政策,协助旅游企业每年面向全省、全国,招聘一批旅游管理人才;公开招考一批熟悉旅游市场开发与宣传促销的大中专学生充实到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中工作;聘请一批国内外有知名度、有影响力、懂策划、熟悉市场、有水平的专业人员到全州有一定规模的旅游企业中指导服务。
  
  工作时限:2009年-2011年。
  
  牵头单位:州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旅游局、旅游行业协会。
  
  (十八)加强指导,争创文明景区
  
  2008年,我州禄丰恐龙谷、彝人古镇、元谋土林、武定狮子山景区通过国家旅游局景区评定委员会评定为4A级旅游景区。2009年至2010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争创文明景区活动,并对参加文明景区评选的单位开展文明景区培训。通过努力,使我州四个4A级景区到达省级文明景区的标准。
  
  工作时限:2009年-2011年。
  
  牵头单位:州文明办、州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旅游局、旅游行业协会。
  
  五、实施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统筹全州旅游线路开发,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州、县市人民政府一方面要在战略规划、形象宣传、政策规章、市场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另一方面要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从2009年起,州级财政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市场开发、项目规划包装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旅游产业项目对外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不低于30万元至50万元的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
  
  (二)打造旅游龙头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旅游企业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支撑。统筹全州旅游线路开发,必须改变旅游企业小、散、弱、差的状况,做强做大旅游企业。在发展模式上,要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依靠管理和技术提高经营水平,依靠服务创造价值;在发展目标上,由主要强调经济功能向发挥经济、社会、文化等综合功能转变;在发展导向上,由过去以供给为主导,转向更多地以市场需求为主导。全面提升旅游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各旅游企业在统筹全州旅游线路开发中,要统一宣传,整体促销,改变各自为战,重复促销的局面,形成旅游营销合力,实现利益共赢和多赢。
  
  (三)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大力拓展客源市场
  
  市场是旅游发展的生命。培育市场、拓展客源是旅游业的中心工作。要健全机制,逐步建立政府负责旅游整体形象和旅游目的地宣传,企业负责产品促销和细分市场及招揽游客的分工格局及相关机制。要加强与客源地旅游部门、旅游商的合作,开展联合促销;州、县市要上下联动,开展联合促销;旅游企业和景区景点要互动合作,开展联合促销。要建立《楚雄州海内外旅游促销奖励办法(试行)》,采取以奖代补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各旅游企业积极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对招揽游客业绩突出的予以奖励。认真实施旅游宣传促销的“五个一工程,各旅游企业要高水平、高质量地制作一条短信、一份折页、一张光盘、一份地图和一份旅游纪念品,做好旅游宣传品进景区、进饭店的工作,发挥宣传品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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