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注: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乃“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之译名。 *“国际灯塔管理局协会”乃“I.A.L.A.”之译名。 §“甲类海上浮标系统”乃“Maritime Buoyage System for Region A.”之译名。 第313R章 附表5游乐船只一级船长考试范围 [第4及6条] 考试由1小时50分钟有关航行的笔试及有关航海技术的口试组成,涵盖以下的范围─ (A)航行(笔试) 1.以经纬度或以相对于某图注物体的方位和距离表示海图上某位置。 2.按已知的经纬度或按已知的相对于某图注物体的方位及距离,在海图上标绘出某位置。 3.已知偏差表,在真航向及罗经航向两者间互相换算。 4.找出2个位置之间的罗经航向及距离,并在已知船只航速的情况下,计算出预算到达时间(E.T.A.)。 5.已知已航驶的罗经航向及已走距离,在海图上标绘出船只不计风向流水影响(D.R.)而推算的位置。 6.已知已航驶的罗经航向、船只航速及潮汐水流或海流的方向及级数,找出船只实际的对地航向和航速(航道角)。 7.经预计风压偏航及/或潮汐水流或海流后,找出应航驶的罗经航向以达致实际的指定航向。 8.已知已航驶的罗经航向、已走距离或船舶航速和相隔时间、潮汐水流或海流的方向及级数以及风压偏航预计,藉在海图上标绘而找出预算位置(E.P.)。 9.藉同时交叉方位、方位和距离,或藉无线电测向仪(D.F.)方位,在海图上定出船只的位置。 10.由一系列的测深纪录找出船只的约略位置。 11.分离法及重注法的使用。 12.重要海图符号的全面知识。 13.香港水域的潮汐表、潮汐水流图及海图潮汐资料的使用。(B)航海技术(口试) 1.关于《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全面知识,并演示该规则的应用。考生将视为掌管长度达20米的船只。 2.在适当预计风力及潮汐对单双螺旋桨的大型游乐船只的影响下,并靠突堤式码头与码头而停泊,以及驶离上述码头。 3.在搁浅、碰撞或火警等非常情况下须采取的行动。 4.协助遇险的人或遇险船只,包括将船只拖曳及搁于滩上。 5.(a)识别救生筏上的永久标示以得知可运载的人数。 (b)通晓《商船(救生装置)规例》+(第369章,附属法例)所规定救生筏内应有的装备及其正确的使用。 (c)救生筏的下水方法,以及在下水前后和下水期间所须采取的预防措施。 (d)自船只或水中登上救生筏的方法。 (e)扳正倒转的救生筏。 (f)求生程序。6.防火与灭火,包括灭火装备的维修。 7.在雾中或恶劣天气中所须采取的预防措施。 8.辨认国际信号旗里的字母旗号及数字旗号的能力,以及通晓香港通常使用的单字母旗号及多旗旗号的意义。 注:如主考员因考生表现出任何弱点而认为有此需要,可询问考生任何因其笔试答卷而引起的问题,或任何基于二级考试范围的问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乃“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之译名。 +“《商船(救生装置)规例》”乃“Merchant Shipping (Life Saving Appliances) Regulations”之译名。 第313R章 附表6游乐船只二级轮机员考试范围 [第4及6条] 引擎分为3种类型─柴油引擎、汽油引擎及舷外引擎。考生可选择接受上述任何或所有引擎类型的考试。考试由笔试(客观测验题)或口试组成。 (1989年第327号法律公告) 简介 考生须表现出对引擎及其关连系统的识别、安全使用及操作所需的轮机知识,以及失灵征状的辨认。考试要求考生掌握基本的操作原理,并且了解应进行的一般维修。考生只须表现出他懂得如何去修复船只在航时可能发生的简单故障,而无须具备维修事项或轮机原理的详细知识。 条次 科目 大纲 1 内燃机原理 1.基本引擎部件的概要及4冲程循环的运转程序(汽油引擎及柴油引擎) 2.4冲程正时图 3.2冲程循环 2 小型内燃船机的构造和功能 1.4冲程(船内)引擎─ (a)汽缸、曲轴、活塞、阀、凸轮轴、飞轮(汽油引擎及柴油引擎) (b)检查阀、泵及调节器(柴油引擎) (c)化油器及线圈点火(汽油引擎)2.2冲程(舷外)引擎─ (a)汽缸、活塞、曲轴、汽口 (b)化油器、磁电机点火、预压缩 3 传动系统 1.齿轮箱 2.推进器轴及轴承(包括船尾轴及推力轴) 3.推进器轴管及船尾轴管 4 润滑 1.各种润滑剂的性能、黏度及温度敏感性 2.油泵、分布系统、压力控制、滤器及冷却 3.2冲程汽油引擎的润滑油/燃料混合物 5 冷却系统 1.直接冷却系统、气冷、水冷、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