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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呼政办字[2009]41号
【颁布时间】 2009-02-25
【实施时间】 2009-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715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现将《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共呼伦贝尔市二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美丽与发展双赢”和构建和谐呼伦贝尔这个总要求,用“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煤炭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10起以内,死亡总人数力争控制在190人之内,安监生产工作在全区保持成绩突出的位置。
  
  三、组织领导
  
  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年”活动,由呼伦贝尔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管副市长牵头,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具体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安委办(安监局)组织实施。各地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都要由政府或部门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指定专门部门(机构)组织实施。重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六大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市安监局、煤监分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牧业局、水利局、建委、经委、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化局、旅游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海拉尔铁路办事处和呼伦贝尔民航机场公司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系统详细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有目标、有内容、有重点、有措施。呼伦贝尔市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扎扎实实地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六大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1.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自治区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国土资源等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或主管部门要在各自监管或分管行业继续开展隐患排查、登记、监控和督促整改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和排查治理责任,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整改、及时销号制度。充分发挥自治区隐患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将各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重要执法事项,及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等工作情况通过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实施远程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2.煤炭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实行分类指导,重点抓好井工煤矿的监管工作。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主要是控制水患、瓦斯、火灾等重大隐患,在上半年把各矿采区周围的情况普查清楚,在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中,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技改整合煤矿以大杨树地区为重点,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整合技改任务。非煤企业办煤矿和地方小煤矿的治理重点是矿长领导班子建设,达到主要领导、分管技术安全工作的领导必须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投入必须到位,采煤及掘进队伍必须是专业队伍。各级政府对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突出重点,深入落实好驻矿安全员的日常监管工作,“专家会诊”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监管部门对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井工非煤矿山企业要集中解决矿井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运输和提升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专家会诊” 等形式,彻底根治几大系统的安全隐患。下大力量解决好尾矿库的加固治理,加强对井下采掘工程外委施工队伍的管理,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范围,露天开采非煤矿山以在建的两条铁路、两条干线公路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治理采石场、采砂场等非煤企业,防止和杜绝采石场、采砂场泛滥。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把政府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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