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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参与城乡一体商贸网络体系建设的商贸流通企业享受昆明市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专项扶持资金支持的相关优惠政策。 十是土地部门对在城乡一体商贸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中新增商业设施和商贸流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给予优先提供。 十一是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市级农资淡储补贴。各县(市)区财政也要结合实际,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淡储补贴、边远地区运输补贴和仓储设施建设补贴。 十二是鼓励有能力的配送企业组织大篷车以流动超市的方式走村进寨,送货下乡。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三)加强行业管理 加大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力度,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管理体制和商品价格监测机制,强化流通领域监督管理,加快商贸流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行业诚信、依法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和谐商贸流通环境。尽力避免个别农家店因“串货”影响农民安全消费的现象出现。运用商务、工商、物价、卫生、质监等执法手段,有针对性的开展整顿市场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行业垄断、无序竞争、哄抬物价等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领域中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使之成为促进流通企业规范发展、实行行业自律的重要依托。加强宏观调控指导,动态把握重点企业、产品、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带有苗头性、影响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农业生产者和商业营销者提高应变能力。 (四)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把城乡一体商贸流通网络建设工作实绩,纳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对班子考核和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责任,重点督导县域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引进、发展环境优化。各县(市)区及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职责明确的目标考核机制和奖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各牵头、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和实施计划,确定阶段性的工作重点,探索建设发展举措,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有序推进,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城乡一体商贸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从商贸发展资金中安排适当奖励金对年度城乡一体商贸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争创三级名牌(国家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市级知名商标)和三级名品(国家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市级名牌产品)的商贸流通企业享受《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创三级名牌和三级名品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8〕46号)的优惠政策。 (五)加强部门协作 构建城乡一体商贸流通网络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通力协作,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解决好建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合理推进的良好外部环境,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商贸流通网络体系建设。 (六)加强人才培养 结合城乡一体商贸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人才强商”工程,加强商务部门、商贸流通企业家、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经纪人)、流通企业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流通从业人员素质。围绕管理型人才、技能型人才两个大类,突出行政管理、企业高管、短缺技能人才三个重点,分级分类制定城乡商贸人才队伍建设计划,采取引进、培训和交流等手段,通过选调、招考,专业培训、短期培训、外派交流、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强化城乡商贸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行业队伍整体素质,为构建城乡商贸网络一体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七)加强主体培育 积极培育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农业、商贸流通业龙头企业,发挥农业生产、商贸流通企业主体作用。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经纪人)、农村能人、种养大户、运输专业户和龙头企业等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由市供销社牵头,组建市、县两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对全市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进行规划、指导、协调,依托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加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经纪人)队伍、专业合作社建设。由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牵头组建专业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 二○○九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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