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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除下款订定的规定外,对管道的永久性密封必须使用法兰盖来进行。 八、维护时的临时操作,密封可通过截流阀或气囊来进行,但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九、在对钢或聚乙烯管道进行切断前,应先切断燃气的供应,并确保在被分开的管段间具有相同的电位。 十、每次在对聚乙烯管进行维护前,都应执行该等管道的接地操作,以防止存在静电放电现象。 十一、在第六款至第八款所述的工作中进行焊接时,必须先将管段的每端密封,并利用空气或氮气进行完全排气操作,将燃气流的压力保持在不超过40mb及永远控制在此压力下。 十二、维修时,允许使用带有紧固装置的滑动接头,但这种接头须已获认可的机构核准。 十三、修理的缩颈、特殊配件、虹吸管及其他装置只可被焊接到工作中的管道,但这些配件必须已经被证实其密封性能不会由於加热而变化。 十四、根据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至第六款的规定,完成维修後网络必须进行排气。 第七章 标准及认证 第四十一条 适用的技术标准 一、为着本规章的适用,以下标准或其他在技术上等效的标准均被接受: (一) 铜管:NP-1638 - 燃气分配网。特性及测试; (二) 钢管:NP-1641 - 燃气分配网。无缝钢管。特性及测试 ; ANSI B2.1 - 美国标准锥螺纹(NPT); ANSI B16.5 - 钢管法兰盘及法兰盘型管件; ANSI B16.9 - 锻钢焊缝连接管件; API 5L - 直管技术参数; API 6D - 管线维护用钢阀门、旋塞、球阀及止回阀的技术参数; API Std 1104 - 焊接管线及相关设施的标准; (三) 聚乙烯管: ISO 1183:1987 塑胶制品 - 确定非细胞型塑胶的密度及相对密度的方法; ISO 1133:1997 塑胶制品 - 热塑性塑胶的熔化量-流速(MFR)及熔化体积-流速(MVR)的确定; ISO 4437:1997 用於传输气态燃料的地下聚乙烯(PE)管道 - 米制系列 - 技术参数。 二、在不妨碍本规章的规定下,将不影响所涉及的产品、材料、元件及设备的商品化,但它们要附有根据技术规格和操作程序,保证其质量等於本法规的规定而发出的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