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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颁布时间】 2009-01-07
【实施时间】 2009-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70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施行《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及商标网上申请有关规定的公告

[接上页]

  14、优先权初次申请国、申请日期、申请号(仅限书式二)
  
  根据优先权证明材料,如实填写。
  
  15、类别
  
  申请人可以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择申请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类别。
  
  16、商品/服务项目
  
  点击“添加商品/服务项目”,选择该商标的指定商品或服务。一个商品或服务项目可能出现多个类似群,这是正常的,本系统仅视为一个商品或服务项目。
  
  17、商标图样
  
  强烈建议申请人点击“浏览”选择商标图样文件的路径。
  
  商标图样文件格式应为jpg,图形应清晰,图样文件大小应小于200KB且图形像素介于“400×400”-“1500×1500”之间。如果通过扫描获得商标图样的,应按24位彩色、RGB格式、300dpi分辨率扫描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图形(图形清晰,大于5×5厘米且小于10×10厘米)。申请人(或代理人)应确保扫描后的图形与原图形的色彩深浅(或灰度)一致,否则,可能影响《商标注册证》上图形的清晰度。
  
  注意:1、商标图样文件(JPG格式)必须能用IE6.0以上版本打开,否则可能导致不能成功提交。如遇障碍,建议先用“画图”(Microsoft paint)软件打开并另存。2、设计或截取商标图样时,图样四周应当有不低于3毫米的空白,目的是防止在出版商标公告或打印商标注册证时商标图样缺损。
  
  附件4:
  
  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商标代理组织要成为商标局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即:应当先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颁发的“商标数字证书”。
  
  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视为同意遵守《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视为承认该“商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数字证书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载体。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商标代理组织持“商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申请系统。
  
  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数字证书”流程如下:
  
  一、在线填写商标数字证书申请表
  
  1、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点击“商标网上申请指南”,再点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指南”,然后再点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仔细阅读该文档。点击文档后的“商标数字证书申请表”,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2、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证书申请人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网上申请时,必须使用激活码激活数字证书。
  
  3、下载PDF格式的《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是根据申请人所填写的信息生成的,申请人应立即下载该《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同时还应下载《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二、准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一式四份
  
  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应递交一式四份申请材料。
  
  (一)每份申请材料包括以下书件:
  
  1、《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
  
  2、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3、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持证人(保管数字证书载体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1、第1至第2的书件均是在步骤一下载后打印的。2、上述材料都应加盖数字证书申请人(商标代理组织)公章。
  
  (二)数字证书申请材料的填写要求:
  
  1、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注:此处系申请表)内容必须与数字证书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填写的数字证书电子申请表的内容完全一致(注意:下载PDF格式的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后,应正反面打印)。
  
  2、所有书件都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否则,承担相应后果。
  
  4、申请材料都应签章。
  
  三、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的递交方式
  
  可以邮寄或直接递交。
  
  1、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计算机处。邮编:100820。收信人:商标数字证书负责人。
  
  2、直接递交地址:工商总局商标局计算机处903办公室。
  
  四、“商标数字证书”的领取方式
  
  “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完成后,将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刊登数字证书领取通知,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到商标局直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直接领取数字证书,应当持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商标局计算机处领取;领取时,应当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前述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都应当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收到“商标数字证书”后,务必牢记“证书唯一信任号”,因为办理数字证书后续业务需要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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