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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4-01
【法规编号】 880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第6/2002号行政法规,订定从事娱乐场幸运博彩中介业务的资格及规则。

[接上页]

  一、为审查是否具备适当资格,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的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应向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呈交一份填妥的“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的博彩中介人个人资料披露表”;该表格的式样载於本行政法规附件三,并为本行政法规的组成部分。
  
  二、为审查是否具备适当资格,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的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应向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呈交上条第三款所指的、关於每名主要雇员的“博彩中介人主要雇员个人资料披露表”,表格须由每名主要雇员填妥。
  
  三、政府在审查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的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是否具备适当资格时,须考虑载於以上两款所指文件的资料,且不影响第十三条规定的适用。
  
  第十条 
  
  适当资格审查程序的进行
  
  一、适当资格的审查程序由博彩监察暨协调局负责进行,并在该局局长编制报告书後结束;如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属公司,报告书应指出该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拥有其5%或5%以上公司资本的股东、董事及主要雇员是否具备适当资格;如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报告书应指出该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及其主要雇员是否具备适当资格。
  
  二、为进行适当资格审查程序中的调查程序,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可求助於专业企业及获得行政当局任何其他部门的协助。
  
  三、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在完成第一款所指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前,可请求第一款所述的任何人或实体解释任何方面的问题或补充任何资料,但仅以非基本资料为限。
  
  四、如第一款所指报告书的结论指出属公司或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的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不具备适当资格,则不发给博彩中介人准照。
  
  五、如第一款所指报告书的结论指出属公司或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的博彩中介人已不再具备适当资格,政府可容许对导致丧失适当资格的瑕疵作出补正,只要该瑕疵属可补正者;如导致丧失适当资格的瑕疵属不可补正者,则吊销已发给的博彩中介人准照。
  
  六、如第一款所指报告书的结论指出属公司的博彩中介人的某一股东已不再具备适当资格,该股东应在政府专门订定的期限内将其在公司内的出资移转予第三人;如期限届满而仍未作出移转,则相关的博彩中介人应取得该股东的出资。
  
  七、如第一款所指报告书的结论指出属公司的博彩中介人的某一董事或主要雇员,又或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的博彩中介人的某一主要雇员已不再具备适当资格,则相关的博彩中介人应促使即时终止该董事或主要雇员的职务。
  
  八、进行审查属公司的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拥有其5%或5%以上公司资本的股东、董事及主要雇员,以及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的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及其主要雇员是否具备适当资格的程序所需的费用,由接受审查者支付。
  
  九、为适用上款的规定,应在呈交第八条及第九条所指表格时提供现金担保,如属第十四条第七款所指的情况,应在接获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就提供担保金作出的通知後提供现金担保;担保金的金额由经济财政司司长以批示订定。
  
  十、由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发出的、详细列明适当资格审查程序费用的证明或其他文件是该等费用的充分证据。
  
  十一、与支付适当资格审查程序费用有关的债务是透过税务执行程序收取。
  
  第二分节
  
  资料的提供
  
  第十一条 
  
  资料的披露
  
  一、为审查是否具备适当资格,属公司的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每名拥有其5%或5%以上公司资本的股东、董事、主要雇员及合作人,以及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的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其每名主要雇员及合作人,均须准许政府查阅其认为对审查工作属必需的一切文件、资讯及资料,即使该等文件、资讯及资料受保密义务保护亦然;为此,上述实体尤应向政府呈交一份“准许披露资料声明书”;该声明书的式样载於本行政法规附件四,并为本行政法规的组成部分,声明书须经填妥及签名,而签名须经当场公证认定。
  
  二、如声明人属其他管辖区域的居民,而在该管辖区域内无法获得上款所指的当场公证认定,则签名应由有权限的公共当局认定,而该签名认定须经法律适当认可。
  
  第十二条 
  
  合作义务
  
  一、为适用本行政法规的规定,尤其是本节第一分节的规定,以及第16/2001号法律的其他补足性法规的规定,属公司的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其每名股东、董事、主要雇员及合作人,以及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的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或博彩中介人、其每名主要雇员及合作人,除应向政府呈交上条第一款所指的声明书外,尚须负起一项与政府合作的特别义务,为此,经政府要求,应提供任何文件、资讯、资料或证据,并应给予任何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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