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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二十五条 个人工作证 属公司的博彩中介人的董事、主要雇员及合作人、属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的博彩中介人、其主要雇员及合作人,以及所有在博彩中介人辖下担任主要或次要职务的人,在娱乐场内履行其职务时,均须使用由博彩中介人进行登记的承批公司发出的、附有持证人照片的个人工作证;该证件的式样由博彩监察暨协调局核准。 第二十六条 不能从事博彩中介业务 一、如博彩中介人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须履行的义务,应立即将有关事实通知其进行登记的承批公司。 二、承批公司接获上款所指通知後,应即时中止有关博彩中介人的业务,并立即通知博彩监察暨协调局。 第二十七条 不遵守 博彩中介人不遵守就其从事业务而订定的规则,构成行政上的违法行为,且不影响应负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博彩中介人的名单 一、承批公司必须最迟於每年的十月三十一日向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呈交一份承批公司拟於翌年与之经营业务的博彩中介人的名单。 二、政府须最迟於每年的十一月三十日,透过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定出获许可在每一承批公司经营业务的博彩中介人的数目上限,并指明获许可的博彩中介人的身份。 三、承批公司必须编制一份在其公司进行登记的所有博彩中介人、其董事、主要雇员及合作人,以及所有在博彩中介人辖下担任主要或次要职务的人的名单,并须更新有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 承批公司的责任 承批公司与博彩中介人就博彩中介人、其董事、合作人及在娱乐场任职的雇员在娱乐场进行的活动负连带责任,并就彼等对适用的法律及法规的遵守情况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批公司的义务 除本行政法规及其他补足性法例所规定的其他义务外,承批公司尚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最迟於每月十日向博彩监察暨协调局送交一份详细列明承批公司於上月支付予每一博彩中介人的佣金或其他报酬数额的报表,以及已作就源扣缴的税款的报表; (二)在每一历年内,每隔三个月向博彩监察暨协调局送交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所指的名单; (三)将任何可能影响博彩中介人偿付能力的事实通知博彩监察暨协调局; (四)更新承批公司与博彩中介人之间的商业记帐的资 料; (五)监察博彩中介人的业务,尤其是博彩中介人履行法律、法规及合同所定义务的情况; (六)将任何可显示博彩中介人进行犯罪活动的迹象,尤其是洗黑钱的迹象的事实,通知有权限当局; (七)致力使在其公司进行登记的各博彩中介人保持良好关系; (八)准时支付与博彩中介人协定的佣金或其他报酬; (九)准时履行纳税义务。 第三十一条 博彩中介人的责任 博彩中介人与其雇员及其合作人就此等雇员及合作人在娱乐场进行的活动负连带责任,并就彼等对适用的法律及法规的遵守情况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博彩中介人的义务 除本行政法规及其他补足性法例所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博彩中介人尚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博彩监察暨协调局的监督及监察; (二)遵守适用的法律及法规中关於博彩中介人的规定,以及遵守由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发出的通告及指引; (三)接受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及财政局进行的审计; (四)备有商业记帐的一切簿册及文件供博彩监察暨协调局及财政局审查,并应该等部门的要求,提供一切资料及资讯; (五)履行一切应承担的合同义务,尤其是应对博彩者承担的义务; (六)遵守由承批公司发出的不损害博彩中介人的自主性的指引; (七)履行因与承批公司订立的合同而产生的义务; (八)向承批公司递交第十七条第二款所指的文件。 第四章 过渡及最後规定 第三十三条 博彩中介人的主要雇员 一、为适用本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其他适用於博彩中介人主要雇员的规范,政府透过经济财政司司长的批示界定与博彩中介人主要雇员身份相符的职务。 二、政府可给予一特别期限,以便博彩中介人准照申请人呈交其拟指定为主要雇员的人的名单,以及第八条第三款及第九条第二款所指的关於该等主要雇员的“博彩中介人主要雇员个人资料披露表”。 第三十四条 补充性适用 由第16/2001号法律通过的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的法律制度,以及该法律的其他补足性法规,尤其是第26/2001号行政法规,经作出必要配合後,补充性适用於本行政法规未有特别规定的一切事宜。 第三十五条 发出准照程序的展开 政府透过博彩监察暨协调局订定展开发出博彩中介人准照程序的日期。 第三十六条 本行政法规开始生效之日正从事博彩中介人工作的实体 本行政法规开始生效之日正从事博彩中介人工作的实体,可暂时继续从事博彩中介业务,直至按照本行政法规的规定完成首次发出博彩中介人准照的程序为止。 第三十七条 生效 本行政法规自公布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制定。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