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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人口发[2008]58号
【颁布时间】 2008-07-31
【实施时间】 2008-07-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81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司(厅)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2.法制处。
  
  组织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草案;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拟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部门规章的规划、归口管理和指导工作;对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3.执法监督处。
  
  指导、监督和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承办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研究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指导、协调、检查各地行政执法工作;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办法,指导各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违法行政重大案件。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司
  
  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计划,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人口科学研究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规划与信息司设3个职能处:战略研究处、发展规划处、信息统计处。
  
  1.战略研究处。
  
  研究全国及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分布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并组织实施有关项目;负责人口科学研究的组织协调;研究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承办专家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承办司内文秘工作。
  
  2.发展规划处。
  
  拟订人口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负责人口发展功能区编制工作。
  
  3.信息统计处。
  
  监测和分析人口发展动态,研究提出发布人口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草案;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编发统计资料;指导和监督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归口管理工作。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研究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设3个职能处:综合协调处、管理指导处、服务维权处。(启动运行综合协调处、管理指导处)
  
  1.综合协调处。
  
  组织开展人口流动和迁移重大问题的调研,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服务管理机制;承办司内文秘工作。
  
  2.管理指导处。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的发展动态监测和信息综合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的统计分析;指导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和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对各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检查评估。
  
  3.服务维权处。
  
  研究提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权益保护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制度规范;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做好有关流动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协调处理各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投诉案件。
  
  (五)宣传教育司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宣传教育司设3个职能处:宣传教育处、新闻管理处、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1.宣传教育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组织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工作;推动人口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指导基层宣传教育网络建设;指导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人口文化建设;指导委直属相关宣传教育单位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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