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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援发[2008]285号
【颁布时间】 2008-07-28
【实施时间】 2008-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82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监理取费标准内部暂行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II级
  
  1. 新建和改扩建入洗下限≥25mm选煤厂工程;
  
  2.两种矿产品及选矿方法的选矿工程。
  
  Ⅲ级
  
  1. 新建和改扩建入洗下限<25mm选煤厂、水煤浆制备及燃烧应用工程;
  
  2. 两种以上矿产品及选矿方法的选矿工程。
  
  2加工冶炼工程
  
  2.1加工冶炼工程范围
  
  适用于机械、船舶、兵器、航空、航天、电子、核加工、轻工、纺织、商物粮、建材、钢铁、有色等各类加工工程,钢铁、有色等冶炼工程。
  
  2.2加工冶炼工程复杂程度
  
  加工冶炼工程复杂程度表表3.2-1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 一般机械辅机及配套厂工程;
  
  2. 船舶辅机及配套厂,船舶普航仪器厂,吊车道工程;
  
  3. 防化民爆工程、光电工程
  
  4. 文体用品、玩具、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金属制品厂工程;
  
  5. 针织、服装厂工程;
  
  6. 小型林产加工工程;
  
  7. 小型冷库、屠宰厂、制冰厂,一般农业(粮食)与内贸加工工程;
  
  8. 普通水泥、砖瓦水泥制品厂工程;
  
  9. 一般简单加工及冶炼辅助单体工程和单体附属工程;
  
  10. 小型、技术简单的建筑铝材、铜材加工及配套工程。
  
  II级
  
  1. 试验站(室),试车台,计量检测站,自动化立体和多层仓库工程,动力、空分等站房工程;
  
  2. 造船厂,修船厂,坞修车间,船台滑道,船模试验水池,海洋开发工程设备厂,水声设备及水中兵器厂工程;
  
  3. 坦克装甲车车辆、枪炮工程;
  
  4. 航空装配厂、维修厂、辅机厂,航空、航天试验测试及零部件厂,航天产品部装厂工程;
  
  5. 电子整机及基础产品项目工程,显示器件项目工程;
  
  6. 食品发酵烟草工程,制糖工程,制盐及盐化工工程、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工程、家电及日用机械工程,日用硅酸盐工程;
  
  7. 纺织工程;
  
  8. 林产加工工程;
  
  9. 商物粮加工工程;
  
  10. <2000t/d的水泥生产线,普通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工程,特种陶瓷生产线工程,新型建筑材料工程;
  
  11. 焦化、耐火材料、烧结球团及辅助、加工和配套工程,有色、钢铁冶炼等辅助、加工和配套工程。
  
  Ⅲ级
  
  1. 机械主机制造厂工程;
  
  2. 船舶工业特种涂装车间,干船坞工程;
  
  3. 火炸药及火工品工程、弹箭引信工程;
  
  4. 航空主机厂、航天产品总装厂工程;
  
  5. 微电子产品项目工程,电子特种环境工程,电子系统工程;
  
  6. 核燃料元/组件、铀浓缩、核技术及同位素应用工程;
  
  7. 制浆造纸工程、日用化工工程;
  
  8. 印染工程;
  
  9.≥2000t/d的水泥生产线,浮法玻璃生产线;
  
  10. 有色、钢铁冶炼(含连铸)工程,轧钢工程。
  
  3石油化工工程
  
  3.1石油化工工程范围
  
  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化工、火化工、核化工、化纤、医药工程。
  
  3.2 石油化工工程复杂程度
  
  石油化工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4.2-1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 油气田井口装置和内部集输管线,油气计量站、接转站等场站、总容积<50000m3 或品种<5种的独立油库工程;
  
  2. 平原微丘陵地区长距离油、气、水煤浆等各种介质的输送管道和中间场站工程;
  
  3. 无机盐、橡胶制品、混配肥工程;
  
  4. 石油化工工程的辅助生产设施和公用工程。
  
  II级
  
  1. 油气田原油脱水转油站、油气水联合处理站、总容积≥50000 m3或品种≥5种的独立油库,天然气处理和轻烃回收厂站,三次采油回注水处理工程,硫磺回收及下游装置,稠油及三次采油联合处理站,油气田天然气液化及提氦、地下储气库;
  
  2. 山区沼泽地带长距离油、气、水煤浆等各种介质的输送管道和首站、末站、压气站、调度中心工程;
  
  3. 500万吨/年以下的常减压蒸馏及二次加工装置,丁烯氧化脱氢、MTBE、丁二烯抽提、乙腈生产装置工程;
  
  4. 磷肥、农药、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化纤工程;
  
  5. 医药工程;
  
  6. 冷冻、脱盐、联合控制室、中高压热力站、环境监测、工业监视、三级污水处理工程。
  
  Ⅲ级
  
  1. 海上油气田工程;
  
  2. 长输管道的穿跨越工程;
  
  3. 500万吨/年以上的常减压蒸馏及二次加工装置,芳烃抽提、芳烃(PX),乙烯、精对苯二甲酸等单体原料,合成材料,LPG、LNG低温储存运输设施工程;
  
  4. 合成氨、制酸、制碱、复合肥、火化工、煤化工工程;
  
  5. 核化工、放射性药品工程。
  
  4 水利电力工程
  
  4.1 水利电力工程范围
  
  适用于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
  
  4.2水利电力工程复杂程度
  
  4.2.1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
  
  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复杂程度表表5.2-1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 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下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燃气轮机发电工程,50MW及以下供热机组发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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