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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援发[2008]285号
【颁布时间】 2008-07-28
【实施时间】 2008-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982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监理取费标准内部暂行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2. 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下的送电、变电工程;
  
  3. 最大坝高<70m,边坡高度<50m,基础处理深度<20m的水库水电工程;
  
  4. 施工明渠导流建筑物与土石围堰;
  
  5. 总装机容量<50MW的水电工程;
  
  6. 单洞长度<1km的隧洞;
  
  7. 无特殊环保要求。
  
  II级
  
  1. 单机容量300MW~600MW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单机容量50MW以上供热机组发电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可再生能源、风电、潮汐等) ;
  
  2. 电压等级330KV的送电、变电工程;
  
  3. 70m≤最大坝高<100m或1000万m3≤库容<1亿m3的水库水电工程;
  
  4. 地下洞室的跨度<15m,50m≤边坡高度<100m ,20 m≤基础处理深度<40m的水库水电工程;
  
  5. 施工隧洞导流建筑物(洞径<10m)或混凝土围堰(最大堰高<20m);
  
  6. 50 MW≤总装机容量<1000MW的水电工程;
  
  7. 1km≤单洞长度<4km的隧洞;
  
  8. 工程位于省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内,或毗邻省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有较高的环保要求。
  
  Ⅲ级
  
  1. 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
  
  2. 换流站工程,电压等级≥500kV送电、变电工程;
  
  3. 核能工程;
  
  4. 最大坝高≥100 m或库容≥1亿m3的水库水电工程;
  
  5. 地下洞室的跨度≥15m,边坡高度≥100m,基础处理深度≥40m的水库水电工程;
  
  6. 施工隧洞导流建筑物(洞径≥10m)或混凝土围堰(最大堰高≥20m);
  
  7. 总装机容量≥1000MW的水库水电工程;
  
  8. 单洞长度≥4km的水工隧洞;
  
  9. 工程位于国家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内,或毗邻国家级重点环境(生态)保护区,有特殊的环保要求。
  
  4.2.2 其他水利工程
  
  其他水利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5.2-2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 流量<15m3/s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2. 堤防等级V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3. 灌区田间工程;
  
  4. 水土保持工程。
  
  II级
  
  1. 15m3/s≤流量<25m3/s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2. 引调水工程中的建筑物工程;
  
  3.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4. 堤防等级Ⅲ、IV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Ⅲ级
  
  1. 流量≥25m3/s的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2.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的引调水建筑物工程;
  
  3 堤防等级I、II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4.护岸、防波堤、围堰、人工岛、围垦工程,城镇防洪、河口整治工程。
  
  5 交通运输工程
  
  5.1交通运输工程范围
  
  适用于铁路、公路、水运、城市交通、民用机场、索道工程。
  
  5.2交通运输工程复杂程度
  
  5.2.1铁路工程
  
  铁路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6.2-1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Ⅱ、Ⅲ、Ⅳ级铁路
  
  II级
  
  1. 时速200KM客货共线;
  
  2. Ⅰ级铁路;
  
  3. 货运专线;
  
  4. 独立特大桥;
  
  5. 独立隧道
  
  Ⅲ级
  
  1. 客运专线;
  
  2. 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
  
  注:1. 复杂程度调整系数Ⅰ级为0.85,Ⅱ级为1,Ⅲ为0.95;
  
  2.复杂等级Ⅱ级的新建双线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
  
  5.2.2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索道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索道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6.2-2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三级、四级公路及相应的机电工程;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机电工程。
  
  II级
  
  1.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2.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
  
  3.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工程。
  
  Ⅲ级
  
  1.高速公路工程;
  
  2.城市地铁、轻轨;
  
  3.客(货)运索道工程。
  
  注: 穿越山岭重丘区的复杂程度Ⅱ、Ⅲ级公路工程项目的部分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分别为为1.1和1.26。
  
  5.2.3公路桥梁、城市桥梁和隧道工程
  
  公路桥梁、城市桥梁和隧道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6.2-3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总长<1000m 或单孔跨径<150 m的公路桥梁;
  
  2.长度<1000m的隧道工程;
  
  3.人行天桥、涵洞工程。
  
  II级
  
  1.总长≥1000m或150 m≤单孔跨径<250 m的公路桥梁;
  
  2.1000m≤长度<3000 m的隧道工程;
  
  3城市桥梁、分离式立交桥、地下通道工程。
  
  Ⅲ级
  
  1.主跨≥250m拱桥,单跨≥25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400m斜拉桥,≥800m悬索桥;
  
  2.连拱隧道、水底隧道、长度≥3000 m的隧道工程、;
  
  3.城市互通式立交桥。
  
  5.2.4 水运工程
  
  水运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6.2-4
  
  等级
  
  工程特征
  
  I级
  
  1. 沿海港口、航道工程:码头<1000t级,航道<5000t级;
  
  2. 内河港口、航道整治、通航建筑工程:码头、航道整治、船闸<100t级;
  
  3. 修造船厂水工工程:船坞、舾装码头<3000t级,船台、滑道船体重量<1000t;
  
  4. 各类疏浚、吹填、造陆工程。
  
  II级
  
  1. 沿海港口、航道工程:1000t级≤码头<10000t级,5000 t级≤航道<30000 t级,护岸、引堤、防波堤等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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