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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滨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滨政发[2008]59号
【颁布时间】 2008-10-22
【实施时间】 2008-10-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97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8〕83号)要求,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我市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石油和电力供应日趋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尽管我市围绕节油节电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能源消费不合理、利用效率低的状况依然比较严重,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用油用电方面还存在许多浪费现象。各级、各部门必须把做好节油节电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合理满足生产、生活用油用电,缓解石油、电力紧张状况,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积极落实节油节电各项工作措施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抓好节油节电工作,必须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当前,重点抓好车辆船舶、锅炉窑炉、电机系统、空调冰箱、照明、办公、建筑等重点领域节油节电工作。
  
  突出政策引导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节油节电作为当前节能工作的重点,摆上突出位置,把节油节电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关综合配套措施,逐步建立完备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真正提高石油和电力利用效率。
  
  突出用能单位责任。各用能单位要严格遵守节油节电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逐级落实目标责任。不断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坚决淘汰高油耗、高电耗落后生产能力。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切实提高全全民节油节电意识。
  
  三、健全完善节油节电工作协调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滨发〔2008〕9号),切实增强节油节电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各县(区)和重点用油用电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摸清能源消费状况和用油用电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将对各县(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尽快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节油节电工作机制。
  
  各县(区)政府具体实施办法于2008年11月15日前报市政府节能办。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节油节电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石油和电力供应紧张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8〕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能源方针,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有序供给,节约使用,合理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油用电,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油节电与落实国家、省有关节能政策相结合,与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和“十大产业链”配套延伸相结合,与加快节能技术进步相结合,与推进全民节能行动相结合,与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结合,突出节油节电重要地位,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抓好重点领域节油节电工作
  
  当前要突出重点领域,抓住车辆船舶、锅炉窑炉、电机系统、空调、冰箱、办公、照明等潜力大、见效快的设备产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技术,努力提高用油用电效率。
  
  (一)车辆船舶节油。
  
  1.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公安、经贸等部门要加强对已达到报废期限机动车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营运市场进度,到2013年底前,力争实现全部营运车辆达到国家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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