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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4号)精神,结合农业部《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有关部署,我局决定在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现将《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及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〇年二月九日
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10年2月)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农业部《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农质发[2010]2号)和《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巩固《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成效的基础上,2010年我省将进一步突出生鲜乳、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残留等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各项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在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实现全部生鲜乳收购站持证规范经营,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产品中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监测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继续强化生鲜乳专项整治 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整治环节,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严厉打击生鲜乳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二)深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 提高饲料执法能力,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 (三)大力推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加强派驻监管和飞行检查,督促兽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GMP;大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测和兽药残留监控。年内实现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构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大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方面的协作,完善协调合作机制;及时组织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加强检测、调查、举报信息的会商、处理和发布,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三、总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底前)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10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围绕省局深化整治总体方案和专项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整治方案,启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0月底) 一是强化检验监测。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在配合做好上级安排的抽检任务的同时,积极落实监测经费,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开展对生鲜乳收购站、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测。二是严格查处曝光。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违禁添加物、禁用限用兽药生产使用的清理检查力度,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严肃查处,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三是加强督导整改。强化对各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整治实效。四是注重完善制度。指导奶站、畜禽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台帐和记录,完善养殖档案,加强质量控制,逐步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五是搞好服务指导。加强技术培训,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物质、兽药、重金属危害,推广安全高效生产技术,推动畜牧业投入品、畜禽及产品标准化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