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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2-23
【实施时间】 2010-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8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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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发展环境。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创新将一直是发展的核心和竞争的焦点。当前,许多国家着眼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危机过后的繁荣超前部署,积极培育和发展以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为主要支撑的新兴产业,全球范围内的产业分工和结构调整加速推进,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开始成为发展主流模式。全球已经进入空前的创新聚集和产业振兴时代,创新能力愈来愈决定国际竞争地位。为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和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主动,各国纷纷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和提高创新能力,发达国家和地区国际产业竞争的战线已经前移到产品的研发阶段乃至基础研究阶段,研发能力及技术创新能力已经成为竞争焦点。同时,社会发展面临诸多矛盾,破解资源环境约束难题急需提高创新能力。忽视创新能力的提升,必将在新一轮竞争中落伍,拉大与发达国家、先进地区的发展差距。
  
  建设创新型城市已成为承接国家自主创新战略,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带动建设区域创新型城市,最终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选择。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对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提出在全国率先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我市作为山东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和区域金融中心,将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重大机遇,把国家的指导扶持与近年来的建设实践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一条机制科学、政策完善、措施配套、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新路子,加快发展,破解难题,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市正处在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已进入必须更多依靠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依靠创新突破我市发展中面临的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战略抉择。通过建设创新型城市,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围绕支柱产业发展,在核心技术和产业竞争力上实现新突破;把增强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围绕走好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发挥创新支撑作用上实现新突破;把增强创新能力作为贯穿现代化建设的主线,围绕发挥省会优势,在整合创新资源、激发社会创新精神上实现新突破。努力使全市创新能力的提高从以引进、模仿为主向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转变,经济社会发展从以政策、投入拉动为主向以依靠科技、知识、人才、文化、体制等创新要素驱动为主转变,把我市发展成为具有强大创新动力和雄厚创新实力的城市,确立我市在区域创新型建设中的辐射作用和引领地位。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健全创新体系、聚集创新资源、突出效率效益、着眼引领示范”的指导方针,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营造创新友好环境为突破口,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维护省会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发展目标。到2015年,在全省率先建成创新能力强、经济发展后劲足、城市功能完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社会资源节约、生态环境友好、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的创新型区域中心城市,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的先进行列。
  
  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把创新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主体、技术创新活动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主体。
  
  ---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形成产学研结合的互动机制。引导企业技术创新向研发前移,引导高校院所尤其是驻济高校院所研发重心向应用转移,促进经济和科技的紧密结合。
  
  ---坚持以人才为本,提升全民创新素质。加快实施使用、培养、引进创新人才战略,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幅度提高城市公民基本科学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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