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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明确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完善适应公共服务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市、县(市)区、乡镇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责权限,强化政府供给基本公共服务的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形成适合服务型政府要求的政府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把统筹城乡发展与城市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相结合,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家庭对住房、医疗、教育、娱乐等公共服务的需要,健全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公民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努力把新增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公共服务,优先保障农村地区和困难群体最急需的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推进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调整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使公共服务支出成为财政支出的主体。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的严格管理,保障我市财力比较困难的县(区)及乡政府具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的必要财力,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整合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益。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形成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主体。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适当引入市场化和社会化运作方式,打破公共服务领域垄断,建立政府管基本、市场管操作、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多元供给体系。采取合同外包(政府采购)、特许经营、公共服务凭单制、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建立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公共服务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单项和综合评估,重点检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绩效。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问责和监管,全面发挥政府主管部门、专业机构的监管作用,形成行业自律,消费者、传媒和公众监督相互配合的全方位公共服务监管体系。引入外部评价机制,增加民众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评价体系中的权重。3.创造宜居宜业的城市发展环境。从打造城市现代特色、宜居特色、自然特色、生态特色、历史文化特色入手,实施城市综合体建设、新区建设、畅通建设、设施建设、特色建设和居住提升、生态提升、管理提升等八大工程,力争到2015年建设成为全国最具魅力特色的宜居宜业城市之一。推进京沪高铁及济南西客站、石济客运专线、济青客运专线、济南至周边6市城际铁路及德大铁路、聊泰铁路建设项目,实施济齐黄河大桥、长清黄河公路大桥、石济客专公铁两用桥、黄河一桥拓宽改造、穿黄隧道等跨黄设施、遥墙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项目及一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交通通达性。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供水供气供热管网项目、1000千伏输变电建设项目、城区电缆入地建设工程,加快建设16个城市综合体,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承载力。实施一批园林建设项目,突出泉城特色风貌。推进济南南部山区水源涵养、生态林业、生态农业等项目,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七)实施创新人才战略,健全人才支撑体系。 1.培养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加强创新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按照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以及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需要,着力实施党政干部、企业家、泉城学者、高级技师、农业技术员等五大人才工程,充分发挥五大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继续推进以“泉城学者”和“泉城金蓝领”为重点的人才开发工程。着力优化创新团队发展环境,凝聚创新人才,支持培育创新团队上档升级,提升创新团队整体水平。依托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济南市首席技师选拔制度,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在社会服务业人才队伍中实施“双百名家名师”培养工程。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意识的优秀科技创新人才。着力培养一支创新型企业家队伍,不断完善企业家成长环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吸引和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企业家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