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7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安委会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监管。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安委办〔2009〕15号),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准入条件,严格安全许可,加强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涉及高危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设置安全报警、联锁、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配备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火灾报警装置,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度。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制定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全。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和信息管理系统。
  
  4.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软件的维护和使用,开展涉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道口设卡堵截,加大废旧爆炸物品、非法伪劣烟花爆竹的排查、收缴和销毁力度,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上海世博会期间,中环线内全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中环线外实行销售单位周报告、批发单位月报告、实名购买制度。上海世博会期间暂停大型燃放活动审批。
  
  (二)推进隐患治理,加大上海世博会期间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1.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四级责任”、“三级督办”的工作机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以市、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或行业系统三个层次挂牌督办,定期对隐患整治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继续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地铁、隧道施工运行,船舶、冶金、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为重点的“一年一排查”工作。加快推进7项市级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和30项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2.加大上海世博会期间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要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根据上海世博会阶段性工作特点,开展集中性以及汛期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上海世博会开幕前,重点检查各区县、各系统的重点隐患、重点设施和重点部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限期完成整改。上海世博会期间,重点检查世博园区所在地区以及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等领域,确保安全办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上海世博会闭幕后,重点对部分场馆、设施的拆除等情况组织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搞好“五一”、汛期、“十一”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要结合实际,继续把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在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工矿商贸系统:进一步加强冶金、有色、船舶、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电力等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集中开展“整治事故隐患,保障世博安全”专项活动。开展以加油(气)站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加大职业危害治理力度,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建筑施工方面:实施建设工程“全覆盖”监管,强化网格化巡查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防范机制、问题发现和上报机制。强化对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完善远程监控系统,着力抓好市重大工程文明施工示范先行工作。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应急救援“三级平台”。开展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整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推进市级危险道路和“黑点”、“黑段”的排查治理,全面形成市、区(县)分级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口)滚动排查机制。加强客(货)运车辆、出租车的安全运营管理,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运营。突出源头管控,加大对疏于管理车辆运输单位的联合执法和处罚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运输车辆存在“挂靠”现象的安全监管力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扩大覆盖行驶记录仪功能的GPS智能装置的安装范围,提高技术应用水平,拓展信息共享平台。增强轨道交通安全督查力量,加强轨道线路设施设备、供电设备、行车设备、防灾报警设备等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细化各类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预案演练,加强运营设施保障,确保运营安全有序。加大水上安全监管力度,建立“船舶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船舶地理信息系统”以及“现场船舶查验系统”等世博专用信息系统,完善通航环境安全维护和应急反应措施,加强对“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船舶证书及船籍港)的整顿力度。规范铁路道口设置标准,对市区内繁忙的道口加快“平改立”的推进力度,推进非提速区段和事故多发地段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大巡查力度。开展机场标志标识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机场飞行区标识标示、净空、机坪运行的专项检查以及对“低空、小型、慢速”飞行器的安全监管,强化世博会期间民航网络信息安全及无线电干扰整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