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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推进资源与环境体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推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排污收费改革。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资源配置向高效率、环保型产业和企业倾斜(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物价局牵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适当理顺我省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保证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顺利出台。深入推进电价改革,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试行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继续完善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全面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推进水价综合改革,研究制订我省新一轮水价改革规划方案,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省物价局牵头)。继续落实我省燃油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研究改革后促进公路发展的投融资政策(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健全节能减排体制机制。积极实施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榆林、杨凌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和汉中、安康、商洛循环经济园区以及延长集团靖边循环工业产业园建设,支持铜川搞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健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公告制度,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和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健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激励制度及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牵头)。探索建立循环经济考核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牵头)。继续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有关制度,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省金融办、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制定环保审批前置指导目录和建设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牵头)。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对合法的重污染企业退出建立补偿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设立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挥环保投资的带动效应。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对碳交易进行探索。推行渭河上下游污染补偿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制度,完善排污权交易支撑体系,建立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和排污总量监管执法体系等。建立有利于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大力推进生态补偿。进一步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方式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 (七)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 健全要素市场体系。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业绩优良的国有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促进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尽早实现上市目标,鼓励支持已经实现部分资产上市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资产收购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推动一批“两高六新”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加快完善创业投资机制(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陕西证监局、省国资委牵头)。继续搞好西安浐灞金融商务区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来陕设立总分支机构。积极培育市场主体,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引导省内大型非金融企业积极参与债券市场(人行西安分行牵头)。利用国家有关鼓励军工企业发行上市的政策,推进省内军工企业发行上市。重点做好创业板企业上市的推进工作。认真做好发行债券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在咸阳推广开展强筋小麦上市交易试点工作(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行全省统一的户口性质登记管理(省公安厅牵头)。进一步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放宽市场准入规则,制订鼓励大中型企业存量房上市交易具体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 规范发展土地和矿业市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在适宜的地方逐步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范矿产开发管理制度,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和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争取成立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八)努力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对就业的带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完善配套政策,建立灵活多样的就业和创业促进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平台与机制的建设,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认真抓好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